河南经济报记者 温献伟
近日,媒体报道,商用数月、号称“快人一步”的4G网络因信号覆盖不足引起众多消费者不满,有些用户甚至因此退掉了4G网络服务。用户认为:4G网络推广,不能让广告跑得比覆盖快。
在事件的发酵过程中,有两种观点必须一提。其一,工信部官员表示,4G网络基站建设要满足大规模商用需求还需要一个过程,在2G、3G网络架设的初期,类似的问题也曾出现。其二,有专家认为,从运营商角度看,如果先将覆盖做到完善后才商用,那么前期的成本将成为巨大的负担,同时也不利于运营商通过用户反馈来发现网络的不足。
此两种观点,无论其出发点如何,笔者认为,都有着为运营商开脱的嫌疑。在他们眼中,4G网络信号覆盖不足,乃是惯例,所以消费者应该持以理解和宽容的姿态。这种潜台词,乍看似乎有些道理。不过,在笔者看来,这种因信号覆盖不足造成的消费者利益受损,其实质是运营商对待消费者缺乏平等沟通的服务意识的结果,它不仅显示着运营商的某种蛮霸,更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合法利益的轻慢与侵犯。
4G网络的前期宣传可谓尽善尽美,但唯独没有告知消费者“信号覆盖不足”这一弊端,工信部门也未能对其完美的宣传进行纠偏。笔者并不反对广告跑得比覆盖快,但运营商有责任和义务在其宣传中为消费者提供明确、清晰、全面的告知。从这个层面来讲,尽管有些消费者可能知晓这一弊端的固有存在,但作为运营商,没有权力以信号覆盖不足和稳定性差等原因,让所有消费者以牺牲利益为前提代价。笔者读过一则故事——多年前,乔布斯在推出iPhone之时,尽管苹果公司有关专家指出该款产品存在弊病,但最终,存有弊端的iPhone并没有影响“果粉”们的购买热情。这则故事很有启示,它从一个侧面说明,“自揭家短”有时候并不可怕,也未必会影响前期的预期判断,相反,它显示的是一种直面消费者的勇气和责任担当,一种与消费者平等沟通的善意姿态。
尽管4G网络广告跑得比覆盖快,标榜“快人一步”,但是,其自身的平等沟通和服务意识却显然“慢了一步”。虽然这种意识是无形的,但笔者认为,4G网络或将为这种意识的缺失付出更大的有形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