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是水资源严重匮乏的特大型城市,而随着常住人口的增多,用水量也在逐年增加。同时,目前北京水价是2009年制定的,与水资源稀缺程度不相符,没有充分反映北京地区水资源的紧缺程度。
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日前指出,北京水安全问题的症结是人口无序过快增长,深层次原因是功能过度集聚。因此必须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坚定不移地推动首都人口和功能疏解。
北京市水务局表示,北京市自1999年以来多年干旱,每年形成的水资源量平均为21亿吨,比多年平均量(新中国成立以来)少44%。人均水资源量降至100吨左右,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20,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1/80,远低于国际人均1000吨的缺水下限。
长期以来,北京市供水有60%取自地下水,导致地下水被长期超采;同时,近年来,每年还要从水资源相对紧张的河北调水约3亿吨。2013年夏季,北京市区最高日供水量达298万吨,接近市区318万吨的日供水能力极限。
北京发改委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本市现行居民用水价格为2009年制定,价格标准为每吨4元,其中:自来水费为每吨1.7元,水资源费为每吨1.26元,污水处理费为每吨1.04元。而目前北京市每吨水总的用水成本为每吨6.38元,如果考虑供水企业需缴纳增值税等影响,含税成本为每吨6.59元。
供水安全检查明确部门责任
京华时报讯北京将组织执法人员定期检查供水企业等,实现无缝衔接。近日发生的兰州、武汉自来水污染等城市供水安全事件,使如何保障市民的饮用水安全更加引人注目。昨天,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北京市供水安全检查证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自6月1日起施行。
查14种违规行为
全市现有城市供水厂40座,供水管网总长1.3万公里,外力破坏、私接管线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存在安全隐患。而供水设施多、战线长,致使执法力量不足。
《办法》明确了供水安全检查单位、人员和检查证的性质。《办法》规定供水安检持证人员对14类影响公共供水管理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包括擅自接装、改装公共供水设施;擅自在水表井内安装水管或穿插其他管道;擅自启动、拆卸、挪动公共供水设施;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上直抽加压;将自备水源管道、加压设备等与公共供水设施接通;在埋设公共供水设施的地面上及两侧安全间距内,挖坑、取土、植树、埋杆、倾倒废渣废液;在埋设公共供水设施的地面上及两侧安全间距内,修建与供水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堆物、堆料及其他危及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行为;利用公共供水设施转售用水等14类违反供水管理法律法规、损害公共供水设施、污染饮用水水源、危害公共供水水质等方面的行为。
执法人员有“五忌”
《办法》针对执法人员也有严格的考核制度,一旦有“徇私舞弊,袒护违法者的;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故意刁难或者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持未经注册的证件进行公共供水安检活动的;其他应予暂扣安检证件的”等五种情形之一者,由供水安全检查单位暂扣其证件,根据情节轻重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证件。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对供水安检人员的举报,经调查核实的,直接注销其供水安检证件,并向供水安全检查单位提出整改建议。
据悉,《办法》先在市自来水集团进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推广。此举,是为供水企业与执法部门建立畅通机制,使之无缝衔接更有利于供水监管。
新闻链接
供水安全检查单位: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协助开展公共供水监督管理、保证公共供水设施安全运行的单位。
供水安全检查人员:供水安全检查单位内部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公共供水监督管理、保证公共供水设施安全运行的人员。
供水安全检查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从事公共供水安全检查的人员,开展公共供水安全检查活动的资格和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