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起步有些尴尬
发表时间:2014年4月9日 11:40 来源:今日早报
通过与虚拟运营商的接触,有媒体人发现三大尴尬现象:
1.虚拟运营商从三大电信运营商获得的“批发价格”并不低。其中短信业务批发价为7分/条,流量业务价格在120元/GB,高于基础运营商给予普通代理商的价格。
2.业务“拉锯战”谈判,拖的时间过长。虚拟运营商并非工信部的“亲儿子”,需要与三大运营商进行车轮战的谈判。此前,中国移动因为迟迟不公开虚拟运营商的名单,引发了媒体极大猜测;
3.对虚拟运营商的品牌传播“缺位”。在中国虚拟运营商产业联盟成立之日,三大运营商没有任何一位高管上台发言。张晓铁(原中国移动副总经理)、冷荣泉(原中国电信副总经理)到场,可惜均不是以三大运营商的身份。
或许,因为相关决策迟缓,影响了运营商对虚拟运营商的政策扶持,但是,对虚拟运营商的漠视或者对立,不利于电信业与OTT等互联网企业形成有效的竞合。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个逻辑告诉我们,虚拟运营商大多不是运营商的敌人。何况,虚拟运营商无论是推号段、资费套餐还是互联网业务,均是基于电信运营商的基础网络,替运营商打工。用虚拟运营商迪信通董事长刘东海的话说,虚拟运营商就是运营商的保姆。运营商不愿意干的事情,都会交给虚拟运营商来做。那么,电信运营商就应该支持保姆,而不是担心保姆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