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科技博客Re/code报道,苹果聘请的一位赔偿专家周二向陪审团表示,三星在2011年8月至2013年年末侵犯了苹果的5项专利,应赔偿21.9亿美元。
麻省理工学院出身的经济学家克里斯 维尔图洛(Chris Vellturo)指出,该赔偿额的组成部分包括苹果在那段时间损失的收益,以及三星应为期间售出的使用苹果技术的逾3700万部侵权手机和平板电脑支付的合理许可费。
“智能手机是一个很大的市场,三星在该市场取得了很高的销量。”维尔图洛在详解其对赔偿额的估计前表示。他称,三星涉嫌的侵权行为正是发生在该市场快速增长的时期,正值很多人第一次购买智能手机。
“三星的侵权行为发生在一个尤其重要的时期。”维尔图洛说,“消费者的第一次智能手机购买是决定其未来的手机和平板电脑购买是的一大因素。”他还补充道,三星在产品易用性上落后于苹果,因而模仿苹果来提升自己的竞争力。
“那对苹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此赔偿金额定得很高。”维尔图洛说道。
维尔图洛指出,他和他的公司花了数千个小时来研究该市场和案件所涉的专利,他一个人就研究了超过800个小时。
此前,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约翰 霍瑟(John Hauser)也为苹果出庭作证,展示了他的一些研究成果。他称,那些研究证明苹果的专利功能非常重要,具有很高的价值。
三星则称,它并未侵犯苹果的专利,而且那些专利本来就不应该授予。该公司还指出,即使它确实存在侵权行为,维尔图洛所估计的赔偿金额也“太过夸张”,严重超过应赔额。
为了支持自己的论据,维尔图洛还提到了多份三星内部文件,那些文件说明三星担心自己的产品在没iPhone那么易于使用,它还说与苹果竞争是公司的头号要务。
“三星意识到iPhone彻底改变了竞争格局。”维尔图洛说,“在它看来,用户界面至关重要。而三星当时在那方面并不见长。为了改变这一点,他们转向模仿iPhone。”
译者:乐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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