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的最后一天,被舆论视为税改困难户电信业营改增政策终于落地。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今日宣布,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显示,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后,将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改革实施后,营业税制中的邮电通信业税目将相应停止执行。
据了解,电信服务主要包括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语音通信服务的业务,主要由移动、联通、电信3大运营商运作。而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附加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如视频电话、呼叫转移等,除了3大运营商之外,还有2万多家企业。
目前运营商的基础电信业务包含基本语音通信服务,公共数据传送业务等,而增值电信业务是利用公用电信网开发的附加通信业务,如网上银行、网上游戏即是基于电信基础服务之上的增值服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电信业列入今年营改增的改革任务中。财政部同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进一步提出,2014年要抓紧研究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的政策,力争在4月1日实施。
但官方预期的电信业营改增落地时间一再被推迟。分析人士表示,导致电信业营改增政策难产的最主要的原因是税负问题。电信业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业范畴,业务种类庞大繁杂,在如何确定税负、平衡税率问题上需要特别谨慎,这也是改革难以快速推进的根源性问题。
据业内人士透露,电信业营改增当时有两个方案,一个方案是采取一刀切,取消现行的3%的营业税,执行11%的增值税。但这个方案受到运营商的反对,因为如果按照11%税率征增值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净利润将下降25%,中国移动净利润将下降7%。另一个方案是营改增过程中将电信服务拆分成两部分,对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采取不同的税率,能对冲掉运营商利润大幅下降的风险,即是今日公布的将正式实施的方案。
虽然电信业营改增新政被认为是在一个在各利益方博弈下妥协的产物,但仍会增加运营上的税负。有报道称,短期来看,“营改增”后将使运营商的大部分运营成本难以取得上游的增值税抵扣,意味着税负增加利润减少。
营改增是目前我国税制改革中最重要的内容。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2012年1月1日起,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2年9月1日开始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等8个省(市);2012年9月1日开始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等8个省(市);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试点等四个阶段。
财政部税政司2014年3月13日发布的营改增试点运行数据显示,2013年营改增减税规模超过1400亿元左右。(腾讯财经 姚江波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