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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的矛与盾 赴美上市能否拯救中概股?
发表时间:2014年5月10日 07:00 来源:华夏时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本报记者 张晓斌 北京报道

最好看的大戏,还要有最华丽的舞台、最捧场的观众和最精心的表演。

刚刚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上市申请的阿里巴巴,却处于一个微妙的时刻。在阿里无奈从中国香港转战美国之时,中概股没能结出盛夏的果实,而是时时散发春寒料峭的气息。除了去年下半年先行试水的58同城、去哪儿等小有成功外,后续叩关的新浪微博、猎豹移动等首发均表现一般,已递交招股书的京东、聚美优品等,也依然箭在弦上,迟迟不发。

被冀望最大规模IPO的阿里巴巴,能否以大鳄势能助推中概股阳春,还是不小心被逆流殃及?

在临近IPO的一封内部信中,马云呼吁阿里员工要扛住压力和诱惑,“阿里巴巴这次在国际资本市场必将会因为规模、期待值、国界意识、文化冲突、区域政经……遭遇空前绝后的挑战和压力。”

“阿里巴巴上市,必须是非常成功的上市,吸取当初Facebook前车之鉴,上市不太成功,遭受各方很大的压力,影响进一步业务开展。”一名资深律师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目前中概股因为高科技股调整问题,表现平平,但明星级和战略性投资标的,尚未到来,阿里和京东上市,才是真正的大戏。

弃港赴美背后

经过一年多的高调造势,阿里巴巴终于正式递交了自己的招股书。

5月7日凌晨,美股交易盘后,阿里巴巴正式向SEC递交了IPO申请书,虽然尚未确定是纽交所还是纳斯达克,但在美国还是香港上市议题上,阿里巴巴已画上了句号。

在这份招股书中,阿里花了大量笔墨来介绍自己的“合伙人”制度。根据这一架构设计,马云和阿里巴巴管理团队以“合伙人”身份,可以提名董事会大部分成员,从而保证对公司的控制权,以最终实现文化和价值观延续。

自始至终,马云强调“合伙人”并非权力之争。但“合伙人”理念,在香港遭遇挫折,一度产生挑战香港“同股同权”原则的讨论,后来虽然经过各方争议,香港考虑发起咨议,讨论是否修改上市条款,但动议一直未能启动,而马云已经等不及了。

美国成了最终的选择,因为美国资本市场允许AB股双层股权架构,而这一架构也多为中国互联网公司采纳,以保证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与此同时,按照阿里巴巴的说法,纳斯达克和纽交所“认同”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

不过,在阿里巴巴初版的招股说明书中,对资本市场官方版的“AB股”,却只字未提。阿里巴巴是否会最终实行“合伙人”制度,还是AB股,抑或是进行相应的调整?阿里官方并未进行说明,只是表示,“一切以招股书为准。”

“到什么山,唱什么歌”,但阿里巴巴显然没有按常理出牌,自有一套牌路,在介绍自己的商业模式时,也没有比照国外电商和互联网公司。在展示淘宝、天猫和聚划算等多个平台庞大交易量以及丰厚利润后,阿里巴巴强调,“自己运营的是一个生态而非公司。”

瑞士信贷、德意志银行、高盛、JP摩根、摩根士丹利和花旗,从阿里IPO承销商阵营的豪华名单就可读出其胃口有多大。

优势还是劣势?

除了强调自己电商业务繁荣外,阿里巴巴还试图告诉投资者,在移动生态上,阿里一样可以生猛。

根据招股书信息,2013年全年,阿里巴巴在移动端商品交易额达到2320亿元,占平台总交易额的15%,其中第四季度,移动端交易量达到了19.7%,而2012年其移动端交易量比例仅为7%。

与此同时,阿里巴巴还援引第三方数据称,在整个国内移动电商市场,来自阿里巴巴移动端交易额比重达到了76.2%。单从数据上看,这与其PC电商份额,颇有些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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