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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发生口角 男子打伤老同学获刑3年
发表时间:2014年5月12日 18:09 来源:长株潭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因微信聊天发生口角,醴陵男子刘某为泄愤,手持螺纹钢筋砸向老同学张某头部。5月8日,经醴陵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支付受伤的老同学各项损失71610元。

31岁的刘某与张某系初中同学。去年9月22日下午5时许,刘某与张某因微信聊天发生口角,刘某心怀不满。次日中午,刘某赶到张某经营的理发店理论,两人发生争执,刘某随手拿出一根螺纹钢筋朝张某头部砸了一下,张某受伤倒地,刘某逃离理发店。

经鉴定,张某所受伤为重伤。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49000.36元,案发后,刘某通过其亲属赔偿张某各项损失53000.36元。本案审理期间,张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经法院审理,判决支持刘某依法赔偿张某医疗费等各类经济损失71610.36元(含已支付53000.36元),另需支付186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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