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资费市场定价将促使竞争更理性
发表时间:2014年5月13日 14:01 来源:创事记
第三,有利于监管为民的转换
在过去,政府监管部门的核心其实是以企业为中心,而取消价格杠杆之后,监管部门的核心将以民为中心,以消费者为中心,重点是确保运营商提供的各种业务和服务要简单清晰,合法合规,准确合理。
整个公告中的二、三、四条虽然均是对运营商的规范,事实上反过来就是监管者需要重点关注的,比如第三条中要求的,运营商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对资费方案限制性条件及其他需引起用户注意的事项,应履行提醒义务,不得片面夸大资费优惠幅度或作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虚假宣传。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应该尽快理解本项新规的要求,完善法律,尤其是在监管思路上进行彻底的转变,从而做到真正监管为民的立场。
当然,我认为现行政策仍然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价格杠杆仅仅是第一步。随着OTT业务的冲击、物联网产业的巨大需求、移动转售业务的开展以及政府为吸引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行业,政府势必对该领域进一步放开管制,将更多管制政策交由市场决策,比如在牌照、频谱以及人事、薪资等方面。
这样才有利于全面激活三大运营商创新活力,从而才能更好支撑新一轮国家安全与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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