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滚动 >> 正文
宽带没到期就断网 物业称运营商未续约
发表时间:2014年5月13日 18:02 来源: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法制晚报讯(实习生 唐宁)前不久,望京宏昌西街炫彩嘉轩小区物业发布通知称,小区内宽带通等三家宽带公司因合同到期不能再提供服务。一些居民和宽带通网络运营商签订的合同尚未到期,但目前已无法上网,这引起居民们的不满和质疑。

“我们向宽带通网络运营商交了四年的费用,可是在5月9日下午突然上不了网了。”前晚,张先生向本报反映,炫彩嘉轩小区许多宽带通网络用户也是如此。

对此,宽带通网络运营商工作人员向居民解释,物业与该公司已终止网络提供合同,“物业新引进了一家网络运营商,原有的其他运营商与用户之间的网络服务器断了。”对于要求退费的居民,工作人员表示会记录下来,上报公司。

昨天,记者在该小区内看到,物业分别于4月28日和5月8日发布通知称,宽带通网络运营商已经与物业终止合同,且不续签,请超出以上时间的用户自行解决退还费用等问题。

此事引发不少居民的不满。社区网上,有居民担心上网和退费的问题,并质疑物业为何不提前通知。“年初与宽带通签订了买两年送两年的合同,交了2500元,”用户张先生表示,“现在钱退不回来怎么办?”

昨天下午,记者以居民身份询问时,物业工作人员称宽带通等网络运营商由于拖欠电费,物业不再与其续签合同,因此断了他们的网络服务器。但今天上午,小区物业经理告诉记者,物业提前告知过宽带通等原网络运营商过来续约,但他们迟迟未来,因此才引入了别的宽带。

对于被断网的居民,物业工作人员称,“拿上与他们签的合同或收据的复印件到物业登记,另一家宽带公司可先为您开通至今年年底,您可以利用这段时间解决与其他网络运营公司的经济问题。”

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手中的登记表上已有100多位用户登记。

律师

物业解决纠纷

不能“连累”居民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李同红律师认为,物业应最大程度地保障业主的权益,物业与运营商之间的合同时间上必须要超过用户与运营商之间的合同,且物业在合同终止之前应尽提前告知的义务。

此外,无论物业与网络运营商之间是否存在电费问题的纠纷,应通过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以断服务器停止服务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损害了居民的利益。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新科技网络【京ICP备14006744号】
Copyright © 2014 Hnetn.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科技网络
本站郑重声明:本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