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骂交警“孬种”被拘五日
发表时间:2014年5月15日 09:10 来源:羊城晚报
13日,山东济宁市兖州区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一则“案件警示”,称5月4日济宁市男子曹某某(男,21岁,兖州区颜店镇某村)因违法停车被贴罚单,曹某某为泄私愤,在兖州百度贴吧匿名发帖“车刚停在那里,就被贴条了,兖州里交警真孬种”。曹某某公然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曹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兖州区公安局公布的这一消息,很快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微博转发量不到2小时就过千。网友纷纷表示,警方处罚太严苛。受到质疑后,兖州公安局迅速删除了这则“案件警示”。
13日上午,兖州区公安分局宣传科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发布“案件警示”帖子的是兖州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随后,记者又致电该局网安大队,但网安大队婉拒了记者采访。
兖州公安分局行政拘留网帖辱骂者是否恰当?对此,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绍华表示,兖州公安分局的这一行为,明显处罚过重,有滥用警权之嫌。“视当事人的情节,公安完全可以采用罚款和警告的方式,来达到教育的目的。”赵绍华称,警方认定曹某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才对曹某某进行拘留,但从被拘者的发帖行为后果看,并未达到“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一地步。
赵绍华还表示,曹某某发帖辱骂民警,其行为并未针对自然人,而是一整个单位或组织,如此就谈不上对具体的自然人造成重大侵权。警方有报复执法的嫌疑,双方可通过司法途径来认定行为本身,这是最公正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