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圩:虚拟运营商的主要价值在于激发市场活力
发表时间:2014年5月19日 11:38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目前,虚拟运营商的创新更多地是借鉴了互联网企业创新的思维与做法,与传统企业的发展思路有着很大不同。在业务创新方面,微信的出现某种意义是对短信、话音乃至视频通信等传统业务的替代。在商业模式创新方面,互联网企业常常首先考虑的不是挣用户的钱,比如去年兴起的打车软件甚至反过来付给用户钱,某些虚拟运营商推出了月消费封顶模式,某种意义上就是不限通话时长。这些创新现在可以说正在发生,还将喷薄而出,我相信一定会给全国通信用户带来一波又一波的惊喜。
三大基础运营商,尽管在体制机制方面受到一些制约,在响应市场需求的灵活性方面不如民营企业,但在面对来自市场新进入者的竞争时,依然有强大的传统优势和自身特色,依然是通信业创新发展的主体,比如在大用户、重点行业、资金需求量大的领域,其地位是难以替代的。与此同时,第三次工业革命正在将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创新成果引入传统工业,改造和提升着传统产业,创造出物联网、工业互联网这样新的巨大市场。如果说互联网是人与人、人与服务的连接,那么工业互联网就是机器与机器、机器与人、机器与服务的连接,这将使得用户呈几何级数增长。我认为这应是电信运营商发挥重要作用的领域,这不仅对其自身的发展有好处,对工业的转型升级也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我国基础运营商当前面临的最大挑战不是虚拟运营商,而是互联网等OTT业务的冲击。运营商最大的忧虑,是未来可能会“被管道化”。事实上,运营商不仅仅在管的层面有优势,在端和云的等面也可以大有作为。关键在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下决心推动产业的转型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