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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试点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发表时间:2014年5月19日 11:49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法制网广州5月19日电 记者蒋皓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5月20日,公安部将在广东试点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即将启用的电子通行证,内存有数字化的个人资料和指纹信息,群众申领和使用证件将更为便捷,可以使用口岸自助查验通道实现自助通关。此外,成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往来港澳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可重复擦写。新版通行证采用了符合国际标准的高安全性集成电路芯片,与电子普通护照相似,可存储持证人个人资料及证件、签注签发管理信息,并使用成熟的数字化防伪安全机制进行保护。为确保持证人信息安全,内地和港澳地区主管部门均建立了严密的管理制度,并采取多种技术保护手段和措施。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的管理政策不变,证件申请受理渠道和审批条件不变,收费标准不变。在办理环节,除了留存或核验指纹信息外,电子通行证和签注的申办渠道、程序及相关的资格、条件与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完全一致。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持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申办贴纸式签注。

据悉,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自2002年1月1日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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