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记插软广告被曝光:“达人”月收入数万
发表时间:2014年5月2日 07:02 来源:腾讯网
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凯表示,不管旅行达人在游记中发表的感悟是否发自内心,收钱后发表的感悟都属于广告范畴。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原则上都应该在文中加注广告标识,好让读者在接触信息时能有相应的判断能力。
文/本报记者 孟妍
实习记者 赵吉翔
[1] [2]
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凯表示,不管旅行达人在游记中发表的感悟是否发自内心,收钱后发表的感悟都属于广告范畴。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原则上都应该在文中加注广告标识,好让读者在接触信息时能有相应的判断能力。
文/本报记者 孟妍
实习记者 赵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