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招股书显示,刘强东(微博)旗下Max Smart Limited持股为18.8%,成为第一大股东,这部分股票拥有67.6%的投票权,但需要注意的是,刘强东个人全部投票权则达到了83.7%。
其他大股东为:
老虎基金持股18.1%,拥有3.2%投票权;
腾讯持股14.3%,拥有3.7%投票权;
高瓴资本旗下HHGL 360Buy Holding,ltd持股13%,拥有2.3%投票权;
DST全球基金持股9.2%,拥有1.6%投票权;
今日资本旗下Best Allianc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持股7.8%,拥有1.4%投票权;
刘强东旗下Fortune Rising Holdings Limited持股4.3%,拥有16.1%投票权;
雄牛资本旗下基金Strong Desire Limited持股2.2%,拥有0.4%投票权
红杉资本持股1.6%,拥有0.3%投票权;
其他股东因持股比例低于1%,招股书中未列出。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持股信息中,刘强东旗下Max Smart Limited和Fortune Rising Holdings Limited投票权加起来总共为83.7%,这意味着刘强东可以牢固掌控京东发展方向。
有一点需要强调,虽然招股书显示刘强东个人持股18.8%,但是加上刘强东旗下Fortune Rising Holdings Limited(刘强东为该公司的唯一股东、唯一董事)持股4.3%,刘强东实际持股为23.1%,而这一点在招股书中未有显示。在招股书的高管信息里,显示刘强东个人持股为18.8%,即刘强东的个人持股,是通过Max Smart Limited的持股信息表现出来的,招股书未将Fortune Rising Holdings Limited的持股信息计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