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5月21日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得到证实,5月20日下午,该局前往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播)总部,送达了对该公司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处以2.6亿元罚款。由于该公司现场拒绝签收,故该局实行了留置送达。
2.6亿元,这或将成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史上的最高罚单。
听证告知书已送达
5月21日11时30分许,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告知书只是起到告知的作用,不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快播公司收到告知书后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并且对处罚金额可以提出异议。
据介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已对快播进行了调查,初步确认其违反了相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前已对快播作出行政处罚听证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对于处罚依据等相关问题,该负责人则表示不便透露,该局对快播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后将会向社会通报。
《法制日报》记者随后采访了快播公司有关人士。对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一事,该人士表示对公司相关情况一无所知,以休假为由不便回应任何问题。当记者提出采访其他相关负责人以了解相关情况时,该人士表示公司已无负责人,所有负责人目前均在公安部门接受调查。
色情与盗版是原罪
2.6亿元罚金,接近快播公司一年的全部营业收入。
公开资料显示,快播公司以“Qvod”服务器、P2P技术提供流媒体视频播放为主。目前包括三个事业部:视频业务、快玩游戏平台业务以及大屏幕业务。该公司在2009年实现盈利,2011年销售额达到1.3亿元,2012年公司年收入达3亿元。
按照第三方的统计,快播同时在线用户峰值已超过1000万,每日活跃用户逾4000万,每周活跃用户超1.2亿,统计显示市场份额大于30%。快播拥有大量用户,对其业绩可谓是充分的肯定。但是快播在其积累财富的过程中,也带着网络资本扩张的“原罪”。盗版与情色,曾被认为是互联网发展的推动力,也正是快播迅猛发展的基础。但正如有分析指出,这些东西成就了互联网繁荣的同时,也成为悬在互联网公司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总会在某个时候,成为被打击的死穴。
达摩克利斯之剑,掉在了快播公司的头上。因传播涉黄、盗版内容,快播公司已多次被诉至法院或受到处罚,其发展史可谓“劣迹斑斑”。
因为侵权频频涉诉
在知识产权侵权案的被告席上,快播出现了不止一次。
2012年4月,快播遭乐视起诉。乐视网发现快播在其在线经营的网站中,未经授权向公众提供《失恋33天》的在线播放服务,将其起诉至法院。深圳南山区法院一审判定快播侵权事实成立,判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6万元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013年2月,快播又遭中影集团起诉。情人节档期,由中影集团等单位制作的电影《我愿意》上映。数天后,中影集团即发现,快播公司所有并经营的Qvod快播播放器的视频搜索功能可以为用户提供影片《我愿意》的搜索服务。为此,中影集团将快播诉上法庭,深圳南山区法院判令快播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损失。
2013年11月,优酷土豆、搜狐视频、腾讯视频、乐视等十余家公司和机构发布“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宣言”,炮轰快播等公司的网络视频盗版和盗链行为,涉及百余起诉讼。2014年1月至4月,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就接到80余宗针对快播公司侵权行为的诉讼。大规模的诉讼也间接促使该公司于4月16日关闭Qvod服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