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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河北省电信业将试点“营改增”
发表时间:2014年5月24日 11:44 来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燕赵都市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 王丽)6月1日起,河北省电信业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记者昨日从河北省国税局获悉,此次“营改增”共涉及我省770多家企业,国税、地税正在进行交接。

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涉及的770多家试点企业,主要包括河北移动、河北联通、河北电信和河北铁通四大运营商及其分支机构,其他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纳税人,以及虚拟运营商三类纳税人。“营改增”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利润短期内会有所下降,但市民的电信资费不会受到很大影响。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这是继年初铁路和邮政业实行营改增后,又一个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进入试点。

电信业“营改增”后,将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将按照11%税率缴纳增值税;增值电信服务按照6%税率缴纳增值税。其中,基础电信服务包括语音通话服务,出租或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服务。增值电信服务包括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

在谈到“营改增”的影响时,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电信行业是按照3%的统一税率征收营业税,而实施“营改增”后,税率的提高将使他们的利润短期内有所下降。

但长期看,营改增后增加了抵扣项,大量减少了重复征税,特别是对三大运营商的下游企业,税负反而会降低,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后,整个电信行业的整体税负会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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