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即将颁布实施第一部规管打车软件的州法律
发表时间:2014年5月27日 11:31 来源:法制日报
在后续的案件处理过程中,保险的覆盖范围成为本案的重点,此外应由出租车司机个人亦或者其所属的运营公司承担责任成为案件难以解决的灰色区域。
出租车司机辩称,他已经登录了手机打车软件的应用程序,只是没有实际载客或者在准备去载客的途中。
科罗拉多州的法案在法律上明确了责任的归属问题,立法要求商业保险开始的时间应该自乘客通过手机打车应用预约出租车开始,即使出租车司机并没有开始去接载该乘客。
也就是说,当一名出租车司机手机的应用程序处于运行模式下,即使没有乘客使用打车服务,打车应用程序运营公司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不管出租车司机个人所缴付的保险情况如何,这个法案要求提供打车软件服务的公司应该在明年1月之前完善公司的商业保险。如果出租车司机所缴付的保险没有达到法律的要求,他们将被强制性的增加应向公司所缴纳的份额。
Uber和Lyft公司的代表对上述法案表示支持,认为其较为公平合理,且有利于打车软件公司及消费者。Uber在今年3月表示,他们愿意在新法案的范围内为其所运营的出租车提供相应的保险,但是前提条件是在出租车司机个人所支付的保险没有涵盖交通事故保险的情况下。Uber在丹佛市的总运营经理威尔 麦科勒说:“立法者的创新给像我们一样以打车软件为运营基础的公司赋予了新的活力,这也正是目前我们正需要的。”(李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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