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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不应是监管盲区 应加强网购监管力度
发表时间:2014年5月27日 11:31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伴随着信息时代的疾进步伐,中国的网络购物已从最初的“新生事物”发展成全社会参与、采用先进信息技术的交易方式,受到众多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的青睐。有人说,网络购物是流通领域继百货商店、超级市场、连锁店之后的第四次革命。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我国网络零售交易规模达18851亿元,同比增长42.8%;网购用户3.12亿,同比增长26.3%。

然而,由于网络销售模式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和复杂性的特征,许多不法商家就通过网络实施欺诈行为,贩卖假冒伪劣产品。首善之区的北京,也不乏这样的网店。

北京木樨园、大红门一带,聚集着众多服装鞋帽批发、零售市场,同时也有很多制作、加工服装的小作坊。有些小作坊兼做“改标”生意。所谓“改标”就是更换服装商标,也就是说,这些小作坊将一些批发商或网店店主从大红门、木樨园服装批发市场买的服装原商标去掉,更换成自己公司的商标或者名牌商标。据了解,这一带有些网店店主既没有自己的服装加工厂,也没有与人合作的加工厂,却堂而皇之地卖着“自主品牌”服装。他们的货源很多来自大红门或木樨园服装批发市场。在网上卖八九十元、上百元的服装,是其在批发市场以二三十元买来的。有人形容这样的服装是“纸质服装”,看起来漂亮,质量很差,穿一两次就无法再穿了。

本版今日刊登的几封来信,也反映了网购中存在的欺诈行为、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维权难等多方面的问题。由于网络购物不像实体店购物那样买卖双方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是“间接交易”,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持和明确的违法行为主体,造成监管部门追究责任难、打击处理难。一直以来,网络购物成为监管盲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屡受侵害。资料显示,在网购中,有超过半数的人遇到过商品与图片不符的情况,有1/5的人买到过伪劣和残损物品。

今年3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实施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这是迄今为止我国规范网络交易“级别”最高的规定。虽然该管理办法对网络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作出了规范,但由于是行政部门的“管理办法”,未上升到法律层面,其权威性和约束力有限。我国至今未出台一部规范网络购物的法律,与网民数量超过6亿、手机网民数量超过5亿、每年网购交易额增速达到80%的现实极不相符,这也是近年来我国网购监管不力的原因之一。据了解,我国“电子商务法”正在起草中。但即使有了法律法规,没有强有力的执行力,法律法规也会沦为纸上谈兵。尤其是网络交易,其数字化、虚拟性的特点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无论是从执法程序(如调查取证)还是从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必须有网络知识)来说,对管理部门都具有挑战性。

网购不应是监管盲区。加强对网购的监管力度,政府责无旁贷。相信随着网络交易管理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执法力度的逐步加大,我国网购环境会逐渐净化,市场也将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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