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亚
平时,不管是使用移动通信还是使用联通通信,抑或是使用电信通信的亲戚朋友,他们谈及一些“不清不楚”的电话或短信之类时,说的词语就是“电信诈骗”这四个字,对此,我一直有鱼刺在喉的感觉!
虽然中国文字博大精深,一字多义,一词多义,但用到个人、企业的责任面前,必须用字准确,用词精当、行文严谨,如果用词不当,表意不清不严谨,让人可随意解读联想,就会造成误解,如,“电信诈骗”四字就不准确、不科学,有损“中国电信”的形象。
时下,所有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在报道以社保卡、医保卡、银行卡信息泄露及法院有传票、邮包内有毒品为由,以销售廉价飞机票、火车票及违禁物品为诱饵,利用中大奖、虚构汽车、房屋、教育退税等,被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电话、传真和互联网等通信工具行骗时,用的词语则是“电信诈骗”,使社会民众误认为全是“中国电信”企业的问题。
“中国电信”只是中国通信行业中的一个企业,是中国通信三大基础运营商之一,虽然,三者业务全都一个样,但,使用的频段不同,电话号段、冠字也不同,特别是电话的号段、冠字,一眼就能分清,为何不直接冠以“移动诈骗”或“联通诈骗”,如果觉得“移动诈骗”或“联通诈骗”词语不妥,也不能用“电信诈骗”这样的字眼,把责任移加到电信企业的头上,它让“中国电信”蒙冤。
首先,要先弄清楚通信、电信名词的概念,通信是指由一地向另一地进行消息的有效传递,比如说打电话。通信分语言和文字、无线、光纤通信等。
“电信”的国际电联定义:使用有线电、无线电、光或其他电磁系统的通信。按照这个定义,采用任何表示形式,包括符号、文字、声音、图像以及由这些形式组合而成的各种可视、可听或可用的信号,向一个或多个确定的接收者发送信息的过程,都称为电信。它不仅包括电报、电话等传统电信媒体,也包括光纤通信、数据通信、卫星通信等现代电信媒体;不仅包括上述双向传送信息的媒体,也包括广播、电视等单向信息传播媒体。
“电信”在国际电联定义只是一个大概念,但在中国通信企业使用中包含“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及广播、电视台等,2014年还多了19家民营虚拟运营商,向社会提供通信的商家之多、服务人数之广,是前所未有的。不能由于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就不加区分称之为“电信诈骗”,它对“中国电信”不公,可称之为“通信诈骗”、“信息诈骗”、或“网络诈骗”,而不应是“电信诈骗”。
“恭喜您已经中奖,请联系××领取”、“我是房东,请把房租打到这个卡上”……这些都是由流动伪基站发送的,并不是“中国电信”、“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的责任。如果把伪基站群发的短信、利用网络转款的非接触性诈骗案件都用“电信诈骗”这个提法,很容易误导公众,导致“中国电信”背黑锅。
因此,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应拿出有关的文件,向社会说明有关用词的定义,严肃法律术语,以免再出现这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