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网购买来二手手机 卖家拒绝承担责任被投诉
发表时间:2014年5月27日 09:20 来源:威海新闻
(记者 孙蓓蓓)5月26日,市民曲先生到文登区消协投诉,称其日前从网上购买了一款品牌手机,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新手机竟然已于3个月前被激活。卖家不能给出合理解释,却拒绝承担责任。
据曲先生介绍,4月初,他在某网店购买了一款品牌手机,售价为2600元。可新手机使用不足一个月,就出现故障,开不了机。随后,在与卖家沟通后,曲先生将手机快递回网店。经过检查,确认是手机主板故障,网店便为曲先生更换了同款新手机。
5月中旬,曲先生在使用手机时,无意中发现手机的激活时间为今年2月,这让他十分吃惊。“5月初才调换的新手机,怎么会在3个月前就激活了?”曲先生认为,这部手机已经被人使用过,是二手机。随后,曲先生数次与网店卖家联系,想要讨个说法,但卖家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
接到投诉后,区消协工作人员对曲先生的手机进行了检查,确认曲先生反映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在调换手机时,店家没有将手机的真实情况告知曲先生,其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过调解,当日,曲先生将手机快递回网店,待网店收到手机后,再将购机款全部退还给曲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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