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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柳州市众多市民网购后遭遇“被好评”现象
发表时间:2014年5月28日 09:25 来源:柳州日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随着网络的便捷,网购已不是新鲜事。但市民在享受网购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烦恼。近日,有不少柳州市民反映,因为物品质量或不太合适等原因,自己对出售物品的卖家给出中评或是差评后,遭遇了卖家频频的电话骚扰,要求改为好评。

市民网购频遭“被好评”

家住柳北区跃进路的韦丽莉是个网购爱好者,衣服、鞋子、包包、饰品等物都是从网上购置的。前段时间,她在网上购买了一件衣服,收货后,发现衣服的质量和卖家描述严重不符,便给卖家一个差评。谁料想在之后的4天里,频频接到卖家电话,要求帮其改为好评。最终,她不胜其烦,只好妥协并将差评改成了好评,吃了一个哑巴亏。

类似的事情同样发生在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大二学生李米馨的身上。她在网上购买了一个U盘,卖家声称绝对是正品。但收到货后,她发现U盘无法使用,就给卖家差评。当天下午,卖家就打电话来要求她把差评改成好评,并承诺给好评可退3元钱。

但因U盘质量确实存在问题,她不愿就此妥协,卖家便持续骚扰了她3天。

记者在网上联系了一家名为“悠悠饰品”的网店,咨询关于好评的问题。该店主表示,如果商品没有质量问题,顾客又给了差评或中评,店家都会和顾客进行协商。他坦言,店家不应采取骚扰的手段换取好评,因为声誉是靠商品的质量和店家的服务态度打造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市民网购“被好评”的事情并不在少数。

另外,记者还发现,市民网购后,若不对卖家的商品进行任何评价,淘宝系统也会自动默认为好评。

被骚扰可直接报警维权

从柳州市工商部门获悉,网店商家通过电话骚扰等手段要求消费者给好评的行为违反了《网络 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八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在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业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若消费者接到商家强迫给好评的骚扰电话,则属于侵占消费者消费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商铺所属地工商部门投诉,交由工商部门查实处理。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网店商家应持公平、诚实、友好态度与消费者进行交易,网购消费者也应理性消费,如实给予评价。若消费者因商品、服务问题给予了网店商家差评之后,多次受到网店商家以电话、网络信息等形式的骚扰时,可以向购物网站管理方投诉、举报,要求管理方对有上述行为的网店进行处理,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若商家有捏造事实或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侮辱、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见习记者 潘雪娜 江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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