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电子商务已成拉动消费重要引擎
发表时间:2014年5月5日 11:54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副巡视员聂林海在近日接受央视网专访时表示,2007年~2012年,商务部、财政部为促进消费出台了家电下乡补贴政策,5年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补贴了700多亿元,5年间拉动消费7000多亿元,而电子商务一年拉动的消费就超过了这个数值,所以说电子商务对新增消费的作用非常明显。
聂林海透露,目前电子商务发展渗透到各个行业。总交易额去年已经突破了10万亿元,连续几年平均增长都超过30%。网络零售更快,去年已经超过1.85万亿元,增速超过40%,已经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今年第一季度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对拉动消费发挥了很大作用。麦肯锡对于网络零售有个研究报告指出,拉动了新的消费40%,如果照此计算,去年通过电子商务网络零售新增的消费超过7300亿元,这个数字是非常大的。
对于业界关注的电子商务法,聂林海表示,电子商务法去年已经列入起草计划,目前正在配合全国人大开展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今年将开展三个相关课题的调研。此外,拟定中的《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的管理办法》正在修改完善,会尽快推出。今年的《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报告》已经编写完成,在今年京交会上的电子商务大会将要发布。同时我们将建设电子商务基础信用数据库,这个数据库主要是推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共同监督机制的建立,建立面向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信息采集和信息共享的机制,主要是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打击侵权、打击假冒伪劣,完善我们的市场,维护网络零售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