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浙江某重点大学毕业生宋飞在招聘网站投递简历。12月初,“市场研究公司专员李华”发来邮件,邀宋飞加盟。李华称,该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在大陆投资的外资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宋飞的工作是搜集中央政府部门的政策研究资料和撰写调研报告,报酬在2000元-5万元不等,高质量报告奖金丰厚。
宋飞先后接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行业重组、能源产业发展等10项“调研课题”,他通过学校图书馆、论文期刊数据库、校内学术讲座等渠道搜集资料,向李华提交多份“研究报告”。其间,李华曾让宋飞到他所在高校台湾研究所搜集两岸关系材料,但宋飞不熟悉台研所的人事和情况,没能做成。
李华的要求逐渐深入,他要宋飞积极培养人脉,从政府和有官方背景的智库、学者那里抓幕后、听观点,“拉关系的钱全由公司出”。2013年1月,宋飞着手报考公务员,李华表示全力支持,为让宋飞全心备考,还暂时停掉“调研课题”,并提供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李华还对宋飞报考的基层公务员岗位提出异议,因为“对公司获取信息没有帮助”,建议报考省级机关、智囊和研究部门。
上述安全官员对《环球时报》表示,鼓动境内学生报考省级或国家公务员、安全部门、军情机要等涉密岗位,是境外情报机构的惯用手段。案发后宋飞承认,李华是“放长线钓大鱼”,将来会要求他提供更多内部机密信息。
高校“窝案”令人心惊
据统计,2012年以来,仅由该境外情报机构实施、证据确凿、被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审查的网络策反境内学生案件,就有近30起,遍及中国大陆十余省市。有接近情况的匿名人士告诉记者,之前境外间谍也对年轻学生下手,2012年以来校园案发率上升,“这些机构越来越不择手段,利诱对象包括未成年人”。
《环球时报》记者梳理近年相关案例发现,涉案学生初期防范意识薄弱,中后期无法克制贪念,且对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认识不足。目前,有效的安全观教育在校园和社会缺失。记者进行简单的网络搜索,仅能获得极个别境外情报机构在中国大陆活动的当代案例,且信息简单,难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网上倒是流传着一份2009年上半年出现的“中国民间防间谍不完全手册”。这份来源不明的手册介绍了当代间谍活动的基本手段,以及美国、欧洲、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针对中国大陆学生和留学生的策反思路,一度受到热捧。
传统上,情报机构主要靠金钱利诱,以情色或经济问题要挟,许诺未来和个人成就,以及通过冷战时期相当管用的意识形态诉求等手段勾连策反,被发展的本地情报员负责搜集、刺探、窃取、分析信息,其中部分人负责前方人员和后方总部间的信息传递,术语称“交通”。情报员也会策反他人,拓展情报来源。
网络策反学生的案例中,境外情报机构主要以积极兑现酬金的形式吸引和黏住学生,兼以要挟等手段,但不见面。涉案学生多数是个体行为,较为恶劣的案例中,境外间谍会诱导、建议学生发展自己的同学。2008年四川成都某高校就发生一起“窝案”:本科生吴某通过Skype找英语聊友,结识自称“外籍华商”的境外间谍。吴某介绍同学冯某加入,冯某又在校内论坛发布招聘广告,吸收同校研究生刘某、赵某。4人均在联系初期即觉察到对方“网特”身份,但仍签订“保密工作合同”,先后提供国内政治、经济、教育等领域大量内部期刊资料,其中包括多份“秘密级”刊物。案发时,4人共获得报酬4万余元。
国家安全不容微小隐患
通常,境内涉案学生短期内能接触到的核心信息和人员都比较有限,多数人案发时尚未造成严重的现实危害,有关部门强调,对“认罪悔过态度较好”的年轻学生要教育挽救。对此,国内安全部门官员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和其他社会人员涉案情况不同的是,若发现学生犯案,有关部门往往会第一时间警示学生,要求其中止与对方联系,而不会刻意放线,这么做“全部是出于对孩子的保护”。
2011年湖南湘潭曾发生一起性质较为严重的策反案,涉案人年仅16岁,但作案情节包括窃取政府文件和为境外间谍传递加密资料。这名安全官员说:“境外间谍机构利用年少懵懂的未成年人去做明确构成犯罪的‘交通’角色,非常恶劣。”
最初,这名涉案的张姓高中生在网上谎称自己毕业于军事院校,境外间谍主动与他接触,要求提供部队内部文件。张某收到对方汇来的400美元后,编造了一份“演习计划”,但难以蒙混过关。张某于是改口称,自己真实的工作单位是教育局,之后根据境外情报机构要求,他先后组织多名同学进入教员办公室,窃取“红头文件”。
按对方指示,张某开始接收快递包裹,并对包裹内夹藏的存储卡内加密资料进行处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出去。《环球时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得的信息显示,这些资料是一名被境外机构策反的我重要单位人员出卖的涉密资料。
案发时,张某总计收取报酬约合人民币2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犯罪。国内有关部门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表示,考虑到张某年龄较小,希望他能改过自新、拥有未来,“我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他进行了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