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双重股权结构相比,法律界人士认为,阿里巴巴独创的合伙人制度的控制力无疑更胜一筹。
“合伙人制度和股权之间的关系是割裂的,持股多不一定可以成为合伙人,而成为合伙人也不一定要求持股需达到一定比例;而在双重股权结构下,享有权利的前提是要达到一定的持股比例。”上述律所合伙人解释。
虽然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下要求合伙人须持有一定股份,不过并未指明具体的持股数量。“为了确保合伙人的利益与股东一致,我们要求每个合伙人在其任期内须持有一定数量的股份。”阿里巴巴在招股书中介绍道,由于候选合伙人一般必须在阿里巴巴或关联企业、附属企业任职超过5年,在成为合伙人时,一般都会持有一定数量股份或通过股份激励计划获得一定股份。
悬疑:还需不需要AB股?
“现在提交的只是初步文件,接下来还要进行几次更新。”一位接近阿里巴巴上市安排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尽管当前的文件中并未提及AB股,但这并不意味着阿里巴巴未来不会在更新文件中加入有关内容。
在美国上市的科技股公司中,有像百度、京东等在第一版招股书中就明确发行A类普通股的做法,也有像58同城、微博等在之后更新的招股书中再确认发行的是A类普通股的安排。不过,阿里巴巴方面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查询时仅表示,目前一切以招股书为准。
在阿里巴巴当前披露的“合伙人制度+投票权协议”安排下,28名合伙人掌握了阿里巴巴董事会的提名权,而投票权协议则将软银、雅虎拉在了与马云为首的合伙人同一阵营上——二者承诺将在每年股东大会上投票支持阿里巴巴的合伙人董事提名,作为交换,雅虎、马云和蔡崇信则同意每年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支持软银的董事提名。
“有合伙人制度的安排下,可能不一定有必要做AB股结构,不过如果雅虎和软银两个大股东未来要减持股份的话,阿里巴巴就可能需要AB股这个双重保障。”前述律所合伙人指出。
至少其中一个股东的减持是确定会发生的事情。招股书显示,与雅虎的回购协议修订后,阿里巴巴有权令雅虎在IPO中向公众或者阿里巴巴本身,出售2.08亿股或者将这部分股份出售,而阿里巴巴本次上市募集资金的一一部分,也正是准备用于回购雅虎的股权。
“投票权协议和AB股结构的不同在于,前者可以捆绑住大股东,让他们不能轻易出售股份,而后者则没有这种效力。”上述律所合伙人解释。
“如果参与投票权协议的股东减持股份,那么很难确保新股东仍然会与阿里巴巴的管理层利益一致,或者仍然接受类似的投票权协议,在这种情况下,阿里巴巴管理层的控制力就会受到影响。”上述接近上市安排的人士解释。
招股书披露,两大股东软银和雅虎目前分别持有约7.98亿股和5.24亿股,持股比例分别为34.4%和22.6%。而雅虎即将在上市中出售的2.08亿股是否落入阿里巴巴手中仍不得而知。(编辑 于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