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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贡级”红枣引纠纷 “天猫”购物如何消费维权
发表时间:2014年9月21日 13:20 来源:姑苏晚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本报记者 赵晨民 见习记者 张濛

“天猫商城”,前身为淘宝 商城,建立6年来已拥有超过 4亿的海内外买家。“天猫”商 城开设的店铺大多为各大品 牌的官方旗舰店。

“天猫”在建立时区别于 普通的淘宝店铺,它要求入驻 店铺拥有一定资质,某种程度 上增加入驻门槛。然而作为商 家,商品质量的监控依然不能 避免 洞,在“天猫”,消费者 仍有可能遭遇商品质量问题, 甚至消费欺诈。日前,吴江法 院立案受理了多起与“天猫” 店铺有关的消费纠纷。虽然目 前案件尚在审理之中,但提示 消费者在“天猫”店铺消费同 样要留个心眼,防止受骗。

小航是名“资深吃货”,以“吃遍天下美食”为人生目标,网罗全国甚至全世界各地商品的“天猫”商城自然是他的头号选择。据小航称,今年6月份,小航在一家“天猫”旗舰店购买了24包某品牌的红枣,该旗舰店在其宣传主页上标明该红枣等级为“贡级”。红枣到货后,小航迫不及待地一尝为快,却发现红枣的口感有些怪异,于是小航立即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关于红枣的等级划分中并没有所谓的“贡级”。小航还将红枣样本送至食品监督部门举报,也被告知不存在“贡级”这一级别。而“天猫”商城在小航未确认收货的情况下,经过合理时间后默认小航确认收货,将小航的货款直接支付给了卖方某品牌旗舰店。

小航气不打一处来,认为商家的行为存在欺诈,随即将旗舰店告上法院,起诉要求网络商家返还货款,并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支付货款的三倍作为赔偿金。吴江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依法追加了红枣旗舰店的新疆总公司作为当事人一起参与诉讼,这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老孙家最近有喜,儿子和女友相处融洽,终于走到了谈婚论嫁阶段。老孙老两口整日乐呵呵,辛苦大半辈子为儿子买的婚房该装修了。老孙退休在家却也很时尚,近几年学会了淘宝,整日在电脑前点点鼠标,需要的商品隔天就送到了家门口。此次装修婚房,老孙也是下足工夫,在“天猫”商城货比三家,倒也妙趣横生,小到电灯、插座开关,大到家具电器,都确认了品牌旗舰店,甚至连地板,老孙也在“天猫”上看中了一个品牌。

今年5月,老孙千挑万选,相中了其中四款地板,恰巧该“天猫”旗舰店在6月推出了一系列促销活动,老孙更是心仪。虽说在网上选购装修材料,老孙还是颇为慎重,此次选择的地板品牌,生产和销售都在苏州本地,老孙觉着还是比较放心的,还特地去该品牌的公司实地考察了一下,发现公司规模很大,实力不错,与厂方的销售人员沟通之后,得知“天猫”商城的官方店铺和厂商直购的货物是一样的,老孙心想既然产品、价格以及售后服务都一致,而且自己都看到实物了,就在“天猫”下单吧,于是当天回去就在网上下了订单,货款共计28090元,另加代理运费350元,老孙当天即付了20000的预付款和350的运费,与卖家口头约定了于今年11月前后办理提货手续。

然而七月中旬,因为私人原因,婚房需要停止装修,老孙联系卖家要求取消实际上并没有发货的地板订单,但卖家要求他承担预付款10%到30%的损失,这个回应让老孙一下蒙了。因为双方并未签署过该类违约条款,而且“天猫”商城对于退货也没有此类的约定,老孙与卖家多次协商未果,无奈诉至法院。此案经承办法官做足买卖双方工作,目前已调解成功。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天猫”商城进行消费时,享受线下消费相同的消费者权益,理应拥有同等的权益保障意识。在选择“天猫”店铺时,消费者要注意选择官方认证的旗舰店铺,留心店铺是否为品牌官方经营的店铺,或者拥有品牌授权书。消费者选择有“正品保障”标识的“天猫”店铺时,要注意店家承诺的保障权益条款,譬如七天无条件退换货等等,收货后发现商品质量等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在商家业已承诺的条款下寻求保障,理性维权,必要时亦可依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工商部门的消保委反映,直至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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