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力时代,网红价值如何变现?
网红,分为三种类型:艺人、达人、创作者。艺人,达人相对熟悉,他们嫁接的品牌,淘宝店,更是成为网红价值兑现的主要渠道。而网红中的创作者,却通常更为困难。
papi酱单条广告卖出2200万,内容创造力的价值到底该怎么变现?papi酱作为新一代的网红,开启了持续的内容创作网红派。
关于这个问题,主要有两大派,一派是以罗辑思维为代表的“卖货派”,主张网红的终极模式是卖货、创品牌,成为真正的交易入口;另一派是“广告派”(比如江南春等人),认为最顶尖的网红就是直接合作卖广告,简单有效。
原创作者,只能靠广告赚钱?
现在泛娱乐类网红的价值是被高估的。粉丝关注的动机和红人本身的专业说服力决定了潜在购物粉丝的浓度。而如果强求娱乐类网红的直接变现能力,必然影响她的内容广度和娱乐性,失去影响力扩张的速度。
而创作类的网红,如何通过数千万的点击量,在广告之外获得内容创作的收益,是否真的能够像作家,剧作者,艺术家等通过内容进行收益?毫无疑问,互联网催生的内容网红,如何保护版权成为版权变现的最大门槛。
以往外界对公众号的认识是单打独斗的自媒体,但现在一批“头号”公众号,也就是所谓的公众号大号,都已经是非常成熟的机构化运作,一些粉丝达到百万级别的大号无论是流量还是舆论影响力都已非常惊人,事实上影响力早已与主流传统媒体看齐,甚至超越对方。
然而,媒体与生俱来的购买门槛及成熟的广告销售途径,成为自媒体难以快速高质量变现内容价值的重要区隔。
打造数字内容的“淘宝平台”,放心发,及时买
随着更多的自媒体平台的推出,平台之间的竞争让内容生产者的地位有所提高,各种自媒体平台纷纷采取了更为优厚的条件吸引自媒体人的加入,包括原创保护功能,广告分成,甚至是直接的现金补贴模式,但是这些所谓的补贴模式,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自媒体人的核心变现需求。
另一方面,自媒体平台所宣称的广告收入分成,因为其自身平台的广告收入都还没有最终落定,而未曾真正落实到当下的自媒体人的银行账户上。
再有,通过广告和售卖其他产品的电商交易进行自媒体内容的变现,虽然模式成立,但是优质的,个性化的内容会因为平台追求大规模的流量通过广告和电商变现,而忽略掉内容本身的更多价值,这是对于内容创业者最大的贬低。
那么,真正能够让自媒体大号,或者拥有有价值内容的著作者而言,能够落袋为安的变现就是目前正在兴起的鹏保宝-绥知平台。通俗的来说,绥知平台就是一个将无门槛变为有偿使用的数字内容网上商城,也就是一个数字内容的“淘宝平台”。在这个平台商城里集结了图片、音频、视频以及电子书等多种形式的数字内容,能够直接实现数字内容的直接交易。此外,专门针对于拥有大量精准用户的自媒体大号,绥知平台还设计了一种场景,用于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QQ群,可将绥知平台直接嵌入微信公众号菜单(形式类似于售卖数字内容的有赞和微店),或者在微博和QQ群里发布二维码和链接,实现简便快捷的实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