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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安全新规十月实施 让问题商家无处遁形
发表时间:2016年7月18日 16:53 来源:北方网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颁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

抓住第三方平台“牛鼻子”

根据《办法》,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认为,要抓住第三方平台这个“牛鼻子”,对入网食品经营者依法管理、有效管理。

“凡是在我们平台开店的商户都必须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都要有实体店,还要上传门童、大厅和后厨等照片。”饿了么客服表示。然而,记者在一些网络订餐平台上发现,不少商户眼下仍难以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还有一些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地址和平台上的信息不相符,更别说提供店铺的实景照片。

“神秘买家”制度利于监督

《办法》还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网络购买样品进行检验,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填写抽样单,记录抽检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样品的人员以及付款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称网络食品安全抽检制度为“神秘买家”制度,表示为了应对在线购物的虚拟性,“神秘买家”将是一项很有用的监管措施。

有商家称,“神秘买家”是否会演变成“钓鱼执法”?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辰表示,所谓“钓鱼执法”,借用刑法的话叫“犯意引诱”,“例如我根本没有卖假药,但对方却要找我收过期的药”。但“神秘买家”制度是监管部门注册一个账号,上网购买这款食品,对于卖家来说,“神秘买家”和众多买家一样,也只是一个普通消费者。“由于网络购物毕竟只是电子数据的传输,很少融入个人因素,很难完成‘钓鱼执法’,因此,我认为这个制度是没有问题的,而且非常利于加强监管。”

家庭厨房也需证照齐全

近一年来,“家庭厨房”概念随着“回家吃饭”“妈妈的菜”“蹭饭”等一批APP集中涌现而逐渐被用户接受。

然而,在本次《办法》发布的同时,崔恩学也对家庭厨房的门槛做了界定:“如果家庭厨房的服务对象仅限于家庭成员,那就是属于家庭的事情,但是如果家庭厨房的服务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种食品的经营行为。既然是一种食品的经营行为,就应当依法获得食品经营许可。”

易观智库分析师杨旭对此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她表示,开设一个“厨房”,应该和正规餐馆一样,证照齐全,缺一不可。“如果证照都办下来了,就说明你符合规定;如果没有,那就是一个违法操作,也不可能进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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