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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主别怕!“群主对群成员言行担责”纯属误读
发表时间:2017年9月20日 17:51 来源:半月谈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其中第9条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以下统称群主)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管理规定》一出,“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成为网友热议话题,“群聊9不原则”也在微信朋友圈广泛流传。

那么,《管理规定》所指的“群主担责”究竟指的是哪些责任?群主该如何管理互联网群组?在什么情况下,群主须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就这些问题分别采访了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和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

“群主对群成员言行担责”纯属误读

《管理规定》中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都属于互联网群组。

北京的张女士属于网络活跃人物,在微信、QQ、微博都建了很多群,她向记者表示,群太多了,管理风险太大,感觉《管理规定》10月8日施行后,自己可能随时有“进去”的可能,所以准备退出或解散一些群。

据记者调查,和张女士持相同想法的群主不在少数。

对这种退群的想法,王卫国对记者表示,这可能是因为一些网友对《管理规定》出现了误读。有人将“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理解为“一旦群成员违法违规,就要追究群主的法律责任”,这其实是对《管理规定》的错误理解。

王卫国认为,这个规定主要是要求群主对群中发布的信息承担起必要的管理责任。“群主应该监督群内上传的信息,防止有人利用你管理下的互联网群组传播危害国家安全、诽谤他人、危害公共秩序的言论或者从事传销等违法活动。”

群主的管理责任不同于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群主的管理责任既包括服务群内成员的义务,也包括维护公共秩序的义务。

一般来说,在违反后一种义务的情况下,例如对群内成员的违法信息没有及时清除,则可能被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整改,或者因整改不力而被叫停群组服务。

根据我国的法律,群主只有在群内违法信息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并且自己有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况下,才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杨小军也认为,管理责任并非上述一些网友所理解的“让群主也要承担群成员违法违规的责任”。

在互联网群组中不只有群主一个责任主体,还有群主、参与人(发言人)、网络平台提供商、相关主管部门这四个主体共同参与,才有互联网及其群组的发展进步;同样,四个主体也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所谓“谁建群谁负责”,应该是谁建群谁负相应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更不是一个责任主体转移自己责任的“出口”。

微信群

群主如何管好自己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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