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鼓励各智能终端制造企业在手机终端引入骚扰电话防范功能,为用户提供快捷方便的骚扰电话识别、处置功能。鼓励各互联网企业开发具备骚扰电话标注、拦截和风险防控警示功能的应用软件。
(3)各基础电信企业、移动转售企业要完善相关技术手段,具备通过短信、闪信等业务为国内手机用户提供涉嫌骚扰电话来电号码标注提醒和风险防控警示能力。(2019年3月底前)
(4)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要建立高危号码标记、核查、处理、更新更正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标记信息,全面提高码号标记准确性。初步建成全国防骚扰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汇总用户对各类营销电话的接收意愿并与基础电信企业、移动转售企业和呼叫中心企业等共享数据。各相关企业应根据用户意愿有效拦截特定行业或业务的营销电话。(2019年12月底前)
(5)各基础电信企业、呼叫中心企业及互联网企业要加强与各单位合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源协助,共同建立健全骚扰电话防范体系。
(五)建立健全骚扰电话管控机制
1.畅通骚扰电话投诉举报渠道。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网络不良和垃圾信息举报中心统一受理骚扰电话举报,并实时将相关举报情况通报各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转售企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要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全面建成网间投诉联动协查机制。(2018年12月底前)
2.完善骚扰电话举报处置机制。各基础电信企业、移动转售企业要建立骚扰电话举报处置机制,及时核实处置用户举报并向被举报人反馈。对因处置骚扰电话产生用户申诉的,核实相关骚扰电话举报属实的,可在用户申诉考核中予以核减。(2019年3月底前)
3.加强骚扰电话问题责任追究。各通信管理局要引导企业强化骚扰电话治理意识,严格落实骚扰电话治理相关要求。对骚扰电话举报投诉、违法违规问题、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要追根溯源,有案必查,查实必罚。对问题严重的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4.强化信用管理。对因骚扰电话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各通信管理局要及时将其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建立合作伙伴和客户信用管理机制,对骚扰电话、垃圾信息突出的客户进行必要的提醒和警示,并建立企业间相关信息共享机制。
5.建立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各通信管理局要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建立与本地区各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骚扰电话源头治理。(2018年11月底前)
(六)强化行业自律
各基础电信企业、移动转售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要规范自身电话业务营销行为。鼓励行业协会等加强行业自律体系建设,联合基础电信企业、移动转售企业、呼叫中心企业,推动话音业务规范、技术手段防控、关键数据共享、营销业务服务规范,出台营销电话规范等自律公约。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考核监督。各基础电信企业应将骚扰电话整治工作纳入基层单位关键绩效考核。各通信管理局要强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适时组织抽查并通报相关情况。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社会宣传工作,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及时答复和响应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适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三)定期通报总结。各单位要加强工作检查和信息通报,分析总结治理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骚扰电话管控的长效机制。2018年第四季度开始,各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要按季度将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