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数字经济推进方阵成立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和就业白皮书(2018年)》发布大会”在北京召开。图为会议现场。张松延/摄
4月12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和就业白皮书(2018年)》显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已步入黄金期: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27.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2.9%;数字经济拉动就业作用显著,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就业人数达到1.71亿人,占当年总就业人数的比重达到22.1%;我国数字技术创新取得跨越式进步。
发布会上,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所长鲁春丛就数字经济的外延内涵、研究测算方法、我国数字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解读,得到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地方政府部门、国际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高校和企业的与会专家的广泛认同。
数字经济增速显著跑赢GDP
2016年9月,杭州G20峰会通过《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首次将“数字经济”列为创新增长蓝图的一项重要议题。白皮书认为,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政府治理模式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经济包括两大部分:一是信息通信产业部分,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电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行业等;二是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即传统产业由于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数量和生产效率提升,其新增产出构成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字经济以数字化丰富要素供给,以网络化提高要素配置效率,以智能化提升产出效能,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意义重大,机遇难得。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总量经测算达到27.2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超过20.3%,显著高于当年GDP增速,占GDP比重达到32.9%,同比提升2.6个百分点。我国数字经济高速发展,是带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对GDP的贡献为55%,接近甚至超越了某些发达国家水平,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最新发布的数字表明,互联网行业增加值首次超过基础电信业,占信息通信服务业比重由2010年的21%提升至2017年的52.6%,成为信息通信服务业发展的主导力量。数字经济融合部分规模为21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0.9%,融合部分占数字经济比重由2005年的49%提升至2017年的77.4%,占GDP比重由2005年的7%提升至2017年的25.4%,融合部分对数字经济增长的贡献度高达79.2%。
数字经济测算方法几家趋近
衡量数字经济的研究是否成熟,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数字经济规模的定量测算是否达成共识。
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贡献度的研究由来已久。美国麦肯锡公司提出iGDP,统计加总了创造、使用互联网网络和服务的个人消费、公共支出、私人投资和贸易差额。研究表明,2013年,中国的互联网GDP占GDP比重的4.4%,达到全球领先国家的水平。波士顿咨询则提出e-GDP概念,统计范围比麦肯锡的大,评估所有与ICT设备创造生产、服务提供和应用相关联的活动,包括个人ICT消费支出、企业和个人ICT投资支出、政府ICT支出、ICT设备出口净值以及C2C消费支出。研究表明,2015年中国e-GDP规模为1.4万亿美元,占GDP比重的13%。埃森哲不仅测算了“直接贡献”,即ICT硬件、软件等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价值,还测算了“间接贡献”,即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价值。
据鲁春丛介绍,中国信通院采用生产法测算数字经济规模,将数字经济分成信息通信产业的直接贡献,即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还有信息通信产业的间接贡献,即信息产业应用到传统产业上导致的增加值占GDP的比例。信息通信产业部分采用统计核算方法,即电子信息制造业、信息通信服务业、软件业的增加值之和。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则采用了“基于投入产出关联的核算方法”进行测算,其基本原理是经济产出是经济投入的结果。即通过投入产出表中各行业ICT产品和服务的投入与行业产出的对应关系,测算了我国42个行业技术应用对行业产出的带动,相比于埃森哲的13个行业多出了2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