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题】
阿里巴巴旗下淘宝网和国家工商总局之间的“战争”在2015年的1月末闹得沸沸扬扬:2015年1月27日,淘宝官方微博转发了一条题为“一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心声”的长微博,质疑23日工商总局发布淘宝网正品率仅为37.25%的检测结果,认为工商总局在“吹黑哨”,存在抽样太少、程序违规等问题。1月28日,工商总局发表白皮书,指出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审查不力、销售行为管理混乱、信用评价存有缺陷、内部工作人员管控不严等5大突出问题,并对阿里巴巴集团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而淘宝28日下午发布声明称,针对刘红亮司长在监管过程中的程序失当、情绪执法的行为,决定向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投诉。
双方你来我往,“口水仗”逐步升级,引发各界的强烈关注。有人为电商行业叫屈,认为工商总局的调查本就于法不合;也有人认为淘宝因为做大了所以心态膨胀,不管怎么说其假货多就是不争的事实。
请就此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企业质疑政府监测结果并非坏事。面对关乎企业利益的监测结果,阿里巴巴作为上市公司,其申诉权无疑应予以保障。监测结果发布程序是否适当、淘宝商家申诉函能否回复——对于淘宝网抛出的问题,工商总局理应回答。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两者的争论给我们上了一堂非常生动的法律课。
【表明观点:争论并非坏事,践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
依法监管是政府的责任,应对质疑是政府的义务。应对质疑,就是让权力公开透明,这是最有效的防腐剂。政府阳光运行的地方多了,腐败就少了藏身之地。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有效避免有权者的任性。
有钱者同样也不能任性。市场面前,没有特殊。不管国企,还是民企;不管网络电商,还是传统实体;也不管你是体量庞大的行业巨头,还是草创之初的小企业,在法律和市场前面,都是平等的主体。不能因为你提供的就业岗位多就网开一面,也不能因为你是创新企业就可迁就敷衍。
【从法律的高度,分别从政府和淘宝的角度分析,双方交战的合理性和可取之处。】
一方面,淘宝作为市场参与者,应按照“裁判员”的要求,修正自己的问题,给出自己的调查结果和解决办法。即使认为工商总局判断有失,也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走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摆事实讲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工商总局作为市场监管者,对打击假货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掌握了淘宝存在《白皮书》中提示的问题时,应该及时与社会大众沟通,告知广大消费者,而不是以“不影响阿里系上市前的工作进展”为理由雪藏,更不应该当成与阿里隔空喊话的撒手锏。
【从各自职责角度,指出政府和淘宝两者交锋中存在的问题和正确的解决思路。】
工商总局和淘宝网的矛盾,归根到底是政府和市场的摩擦。在这个全民创新、万众创业的年代,有形之手不能阻碍创新,但也绝对不能缺位。运动员如果漠视号令甚至容不得裁判员的裁决,显然也不是创新者应有的姿态。事情的结果,最终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指出双方矛盾的本质:政府监督和市场的摩擦。】
对于履行国家监管职能的工商总局和意气风发的淘宝网,假货是共同的敌人。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行业健康快速的发展才是大家共同的福祉。双方应该摒弃任性、携手共谋,拒绝让网络成为假货的法外之地,这才是共赢之道。
【指出解决问题的方向:共同打假,寻求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