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赞成在网络平台 公开拍卖寺院“头香”“头钟”
发表时间:2015年2月16日 08:07 来源:西安晚报
据新华社电针对近日某网络拍卖平台举行“2015祈福拍卖大典专场”,公开拍卖寺院“头香”“头钟”一事,中国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15日在回答记者询问时表示:不赞成在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寺院“头香”“头钟”。
这位发言人说,拍卖,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一种常见的买卖活动。佛教并不反对拍卖,有时为了兴办公益慈善事业,也举办“义拍”活动。但烧香、撞钟作为具有宗教神圣性的活动,其功德和价值不能也不宜用金钱来衡量,将其作为拍卖标的物是不合适的。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寺院“头香”“头钟”,受众广,影响大,不利于传播佛教的正信正见,容易误导大众,引起社会对佛教的负面评价,有损佛教清静庄严的社会形象。“因此,我们对在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寺院‘头香’‘头钟’是不赞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