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魅族的问题在于如何成为专利的贡献者,而非仅仅是消费者。
经济观察网 沈建缘/文 一周前的,Qualcomm(以下简称高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对魅族的起诉状。这是这家来自美国的芯片巨头在有史以来第一次对中国手机厂商提起诉讼。
在高通诉魅族索赔专利费用案件中,高通向法院提出了三项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高通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和高通所承担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许可义务;2)请求法院判决高通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构成高通与魅族之间针对移动终端中所实施的高通中国基本专利的专利许可协议的基础;3)请求判令魅族赔偿损失5.2亿元。
据高通方面表述:魅族始终缺乏通过诚信谈判与高通在前述整改方案条款的基础上达成专利许可协议的意愿,与此同时,魅族继续不公平地利用高通的创新来拓展其业务,并拒绝向高通支付使用其有价值的技术的费用。目前,高通对魅族的诉讼已进入司法程序。
此前,高通与华为、中兴、联想、乐视、小米、格力、360奇酷等国内100多家手机厂商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
相关信息显示,目前还未与高通签署专利许可协议的中国手机厂商除了魅族,还包括OPPO、vivo和金立,但高通方面表示,“除了魅族,其他企业都在进行积极有序的沟通。”
据了解,在2015年与国家发改委就定价争端达成了和解并支付9.75亿美元的罚款之后,高通在中国实行了新的专利授权费率。使用高通3G技术的手机制造商需要支付整机净售价的5%;使用4G技术的需要支付整机净售价的3.5%。在世界其它地方,高通用户要按照手机净销售价的100%支付专利许可费。在中国,计费基础是手机净销售价的65%。
如果这一标准得到发改委认可,那么高通诉魅族索赔专利许可费案件中,高通向魅族收取的许可费用标准为:3G设备(包括3G/4G多模设备)收取5%的许可费,对包括3模LTE-TDD在内的4G设备如不实施CDMA或WCDMA则收取3.5%的许可费,在上述每种情况中许可费基数为设备净售价的65%。
“我们目前的许可模式,完全是与发改委达成解决方案之后,经过发改委审核的。换句话说,我们现在与我们的合作伙伴签署的许可协议的主要内容、主要条款都是经发改委认可的。”高通公司法律及政府事务全球高级副总裁赵斌赵斌说。
魅族科技副总裁李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魅族之所以“早在2009年开始就与高通保持沟通。但直至现在仍未与高通达成专利许可协议的原因”,是“高通谈判并无诚意,因为高通的专利收费标准并不平等也不合理”。
而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这起诉讼或许是一个契机,以更合规、更公平、更健康的经营模式进行可持续的发展,不仅是华为、中兴、小米等企业的选择,也应该是整个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科技产业发展的大方向。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表示。“如果魅族没有专利可以拿出来跟高通谈交叉许可,那么,高通按照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的整改方案,向魅族收取有关3G、4G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用,并无不当。”
在他看来,“以魅族为代表的一些未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机厂商,是否需要向高通支付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用,关键在于它们是否在生产、制造3G、4G终端或手机。” 简单说,高通据以起诉的是其所拥有的3G、4G标准必要专利——指无论是否使用高通的芯片,只要从事3G、4G终端设备的生产、制造都不能规避的“标准必要专利”。
新华网为此发文指出,“如果有的厂商不尊重知识产权,不付出对价滥用他人劳动成果,那么不仅会损害专利所有企业的权益,也会挫伤全行业的创新热情,对其他大多数尊重知识产权、支付对价使用专利的厂商来说,势必形成一种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有关部门发布《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制度。李克强总理在刚刚结束的2016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的致辞中,“对那些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欺诈诈骗之实的,要依法予以惩罚。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表述,都在彰显中国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赵斌告诉记者:“我们认为我们遇到了很好的时代,国家把知识产权保护当成经济社会发展的治国方略来实施,要求在各级政府、所有层面上都要保护知识产权。这给了我们信心,让我们相信可以通过中国的司法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高西庆则表示,“现在全球化的程度如此之高,中国经济发展对于世界经济的贡献也将达到史无前例的水平。保护知识产权不仅符合中国企业的切身利益,也应该是科技企业和企业家们追求长期发展的普世价值观。”
随着中国逐渐从一个技术消费国转型为技术生产和输出国,中国智能手机厂商在全球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国产智能手机行业有不少技术和专利积累排名靠前的企业,并不简单地关心如何在中国市场获得增长,他们更感兴趣的是,通过提高自身的技术和产品的影响力,进入更广阔的全球市场。
以华为为例,2015年,该公司在技术、产品以及无线通信标准的研发上投资596亿元人民币(合92亿美元),相当于其年营收的15%。华为与爱立信、高通、诺基亚、(Alcatel-Lucent)以及其他很多电信技术厂商都有交叉许可协议。
如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米”)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雷军所言,“专利是整个手机行业的游戏规则。”以小米2014在印度被爱立信(Ericsson)起诉侵权案为例,起诉的内容不包括使用高通芯片的机型——因为高通拥有使用爱立信专利的特许权。2016年初,小米从美国芯片巨头英特尔公司(Intel)购买了332件美国专利。进一步进行积极的专利布局。
从这个角度看,无论高通还是魅族,接下来可做的事情还有很多。魅族的问题在于如何成为专利的贡献者,而非仅仅是消费者。而对高通来说,对魅族的起诉并非是这家以芯片巨头在中国重新寻找价值的“关键内容”。毋庸置疑,高通仍将十分依赖专利许可收入。而在专利许可协议之外,高通需要努力的其实只是一件事情,重新赢得中国市场。
在过去一年间。高通重新调整了在中国市场的战略布局。2016年初,高通与贵州省人民政府成立合资公司贵州华芯通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同时,在贵州成立了高通中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并作为中国市场的投资实体投资了中国物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中科创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