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扬中的两名男子陈俊、李云,谎称有购买彩票的“内幕消息”,在网上开设QQ群骗取他人钱财13万余元。法院认定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利用互联网对不特定的人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近日,两被告人分别被扬中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40000元;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法院方介绍,被告人陈俊利用“上线”提供的QQ号组建QQ聊天群,在群里发布虚假的彩票网站网址链接、虚假的中奖获利信息,并谎称群主有内幕消息、能猜中中奖号码,以中大奖骗取聊天群内成员的信任。此后,鼓动群成员登录该网站投注彩票,进而骗取群成员钱财。被告人李云明知陈俊实施诈骗行为,仍“做托”帮助其在聊天群内发布虚假中奖获利信息。
院方查明,自2015年4月19日至5月18日,被告人陈俊、李云先后骗取了被害人王某、刘某等13人共计人民币132344元。
庭审中,据被告人陈俊交待,自己创建了一个QQ群,根据诈骗聊天的模板进行聊天,同时注册多个小号,用不同的方式说话博取被害人的信任。刚开始,陈俊谎称有内幕消息,并用事先准备好的模板稳住被害人,然后利用其想翻本的心理实施诈骗。
“当时贪图利益,做了违法的事情,现在非常的后悔,我愿意协同家人主动退清赃款”,被告人陈俊这样说道。
法院经审理查明: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陈俊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李云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陈俊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云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陈俊、李云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且主动退清了全部赃款,可酌定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告诫广大投资客:“你看中的是别人的高额利息,而别人看中的却是你的本金”,如果你相信天上掉馅饼,那么你真的可能会“中大奖”。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