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武俊杰 摄
中新网10月8日电据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消息,8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广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男性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公民。
征求意见稿表示,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除应当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公民;
(二)具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征求意见稿明确,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三)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1年内体检报告复印件;
(五)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承诺材料原件;
(六)驾驶员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委托协议。
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供核查。
征求意见稿明确,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核查并按《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已取得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在注销注册后,可直接申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征求意见稿明确,网约车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后,通过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完成注销注册时,报备信息包括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信息、与网约车平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的证明等。
网约车驾驶员注销注册后,不得继续在原注册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事网约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