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电信企业实行"营改增" 应缴增值税将达4千万
发表时间:2014年6月16日 08:27 来源:咸宁新闻网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王昌明、杨华报道:3日,咸宁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四家单位的电信业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陆续开具,标志着我市电信业“营改增”改革试点扩围工作成功迈出第一步。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继交通运输业(含铁路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和邮政业实施营改增后,电信业也于今年6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为确保全市电信业“营改增”有序上线运行,5月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多措并举,积极备战,并按照电信业“营改增”计划表,逐步完成税源数据移交、信息登记录入、逐户实地核查、审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一系列准备工作。
据悉,纳入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的全市电信业,包括移动、联通、电信、铁通的47户电信企业,预计全市电信业“营改增”后,应缴增值税将达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