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志锋 通讯员彭维萍为获取客户需要的“个人消息”,“私家侦探”通过提供手机定位、住宿记录查询、安装手机监控软件等服务获取高额回报。近日,这起甘肃省首例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案一审宣判。经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私家侦探”张某被城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2000元。
2011年下半年,张某在上网时无意发现有“私家侦探”这个行业。之后,张某花3000元建立了“西部侦探”网。这家网站对外宣传以婚外情摸底、财产摸底等为主要业务范围,并公开3部联系电话及QQ号码。
随着电话业务的增加,张某引起了一些专业“私家侦探”的关注,他的QQ号也被一些“私家侦探”QQ群拉入。这些“私家侦探”以代号的形式存在,他们作为张某的“上线”与张某共同合作。在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后,张某对外提供的服务也逐渐扩展到手机定位、住宿记录查询、航班查询、安装手机监控软件等方面。
2013年5月,闫某通过网络找到张某,希望张某能帮忙监听妻子的通话。在支付了5000元费用后,张某在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附近,将手机监听软件出售给闫某,并帮助闫某将软件通过网络安装到闫某妻子的手机上。通过安装监听软件,闫某可实时监控到妻子的手机信息和通话内容。同年10月30日,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后将张某抓获,并通过数据恢复,还原了所有的语音录音。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分析说,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犯罪类型,此类犯罪存在科技含量高、隐蔽性强、形式多样化等特点。立法机关将上述两种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畴,再次说明了网络不可无序,任何行为都必须在守法、合法框架下进行。
同时,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公民,身处信息时代,更应了解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提高相关法律知识,不要因为一时的贪欲误入歧途,危害他人信息安全。群众也要加强个人自身的信息安全防护,最好的办法是使用加密软件保护电脑、手机中的重要数据,阻止被窃密监听。
□说“法” 间谍器材贻害无穷亟待重拳整治
近年来,各种窃听、窃照器材的风头一浪高过一浪,制售这类间谍器材的商家众多,购买这种器材的群众也有不少。这类间谍器材看似窃取的是个人信息,但此类行为滋生和引发的非法调查、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绑架、电信诈骗等一系列犯罪,严重侵害公民人身安全,严重危害信息安全。
对于制售窃听、窃照类监听器材的行为,应该严厉打击,但彻底铲除滋生这种犯罪的土壤确有一定难度:其一、生产厂家以制造各种电子元件为掩护,隐蔽性强;其二、网络交易增加了查处案件的难度;其三、查处制售间谍器材行为涉及工商、质监、公安等多个部门,多头管理影响监管力度。因此,打击制售、使用间谍器材行为,需要相关部门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出发,对社会生活各个环节进行系统性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