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花了500多元运费给我快递荔枝,没想到三天才落地,已经变质。快递公司在处理问题时态度冷漠,拿出一堆免责的条条框框,真让人心寒,拜托!我才是被服务方啊!”昨日,消费者王女士与记者沟通时,仍然气愤不已。
物流业快速发展,海南的水果、大连的樱桃高密度穿梭在祖国大地上。生鲜水果南来北往中,消费者与快递公司之间的纠纷也在高频发生。“消费者在和快递公司纠纷中处于弱势位置,其中有忽视服务内容的因素,也有和快递公司耗不起的因素。大多选择打几个电话发泄一下不满,然后息事宁人。”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这样表示。
“落地烂”并不少见
消协工作人员介绍,王女士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遇到此类纠纷的消费者。“事实上快递生鲜水果的投诉比较常见,进行维权调解比较困难。”一般快递公司为了规避风险,手续制式化不存在任何 洞。即使存在告知警示不到位,大多也是口头上的。“很少有消费者能把快递流程中的细节体现在纸面上,这样就给维权制造了障碍。快递公司可以推得干干净净,口说无凭。”
有位消费者几次找到消协,亲属从海南快递的水果,5天才到大连,打开包装一看已经烂了一半。“消费者只有一个货单号,仅仅能证明确实从这家快递公司走的货。但是其他相关信息都是口头承诺的,不仅消费者维权时没有抓手,消协工作人员多次找到快递公司协商调解,事情过了十几天才按照最低标准做了赔偿。”很多此类投诉最终都是无声无息的结局。
琢磨不透的“子母单”
王女士介绍,“以前朋友都是把荔枝送到直飞大连的航班上,这次听说一家快递公司服务品质很好,就在6月27日把荔枝送到快递公司,当时对方没有对可能的风险提醒和告知,荔枝发出,朋友就电话通知注意接收。直到28日晚上还没有任何消息,大家觉得不妙了。朋友给快递公司打电话催促,28日晚九点多,快递公司东莞方面打来电话说29日凌晨三四点能到大连,为了等这个件,我不到凌晨三点就醒了,睁眼等到天亮。”29日一大早,王女士再次给快递打电话,电子留言说“目前不是工作时间……”
29日上午,在双方的不断催促下,王女士终于接到派送通知,但送来一看,却只是几个分装荔枝用的纸箱。快递员让王女士签收,并告知她的这单物品被打成了三个包装,这是母单,两个子单才是两箱荔枝,可能被作为大宗货物配送。王女士感到奇怪,为什么几个纸箱要单独打成一个包装?为什么把不重要的纸箱作为母单?这母单和子单又是什么关系?追问下快递员告诉她,一旦签收了母单,就等于也签收了子单。王女士于是在签收处写上了“只签收一件”的字样和日期时间。
继续追踪快递公司,直到中午,两箱荔枝才送到,“还没打开包装,就能闻到变质的味道,打开一看,两箱荔枝全部长了白毛,真是让人心疼!”王女士拒绝收货,开始与快递公司交涉。
“现在终于明白,如果我粗心签收了母单,那么这些荔枝即使落地化成了水,也与快递公司毫不相干。一个环节上的小技巧,就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我们都是口头约定,可左可右;快递公司却是白纸黑字,你说这官司还有个打赢?我这时才知道,原来消费者的权益在这样的事件里是裸奔的,这番经历里有很多教训,我不想其他人和我们一样吃亏上火。”这是王女士联系记者写出这段经历的原因。
律师
快递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法律上,王女士的权益是否能得到保护?记者咨询了辽宁仕鹏律师事务所刘甲明律师,他表示,快递公司应按照寄件人的要求,按照时限将货物及时、安全送达目的地。若收件人收到的货物发生腐烂变质的,除非快递公司有合法正当免责事由,否则快递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快递公司在子单中的免除条款,因其排出了寄件人权利,免除了快递公司的责任,故相应条款涉嫌无效。
消协
细节要落实到纸面上
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尽量选择规模较大、信誉好、网络健全的快递公司,操作规程较为完善,运输能力强,能够最大程度避免因时间延误等因素导致的水果变质腐烂。消费者应仔细填写快递单,就水果的名称、数量、经营者承诺到货日期、运输方式、取货方式等信息填写清楚。如双方另有约定,均应以书面形式注明。此外,尽量选用保价快递的方式。收货时一定要先验收后签字,验收时不能只看外包装,应开箱验货,认真查看物品是否完好。
■新商报记者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