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市民网购沙发 卖家竟然无理由拒绝退款
发表时间:2014年8月11日 10:38 来源:广佛都市网-佛山日报
荷城工商所办结首宗“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诉转案
广佛都市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严晓莹 通讯员易云鹃报道:近日,高明区工商局荷城工商所在受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有对消费者提出的退款要求无理拒绝的违法嫌疑。经调查后该案已办结并成为区内首宗适用《新消法》的办结案件。
日前,荷城工商所12315投诉举报工作站接到消费者杜某投诉,称其网购家具想退货,但遭到卖家拒绝。该所工作人员随即与投诉人沟通联系,获取了双方的网上聊天记录,经初步核查投诉情况属实,并进行立案调查。
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发现,杜某于7月18日从当事人的网店购买了沙发,付款后因沙发款式原因,杜某向当事人提出退货退款要求。但到7月27日,当事人仍是只填写了邮寄单、一直未实际发货,并以“定制类产品付款退款将扣除30%再退”等为由拒绝退款。
与此同时,投诉人计划购买的沙发为当事人在其网店内销售的固有型号的沙发,并非由消费者提出规格、尺寸以及型号等特定要求、再专门制作的“定制”商品。
根据《新消法》规定,卖家的行为违反了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新消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还货款的要求无理拒绝的违法行为。随后,荷城工商所依法对该当事人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并将其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责任编辑:周琪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