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潇枭 北京报道
近日,二十国集团(G20)委托经合组织(OECD)推进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公布了7项成果,这将对44个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主要国家产生一定约束力。
该行动计划试图以“税收要与实质经济活动和价值创造相匹配”为原则,重新界定国际税收规则;尤其要避免跨国企业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的不足,以及各国税制差异和征管 洞,造成对主权国家税基的侵蚀。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张志勇在今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国际税收工作视频会议上表示,2013年G20启动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堪称近百年来世界税收体系最大的改革。我国要积极参与BEPS行动计划,发出中国的声音,使未来国际税收规则更加有利于维护我国权益。
联合打击跨国逃避税
9月17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包括《关于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的报告》、《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考虑透明度和实质性因素有效打击有害税收实践》、《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指引》等7项成果,仅是BEPS行动计划2014年的阶段性成果。
包括数字经济、受控外国公司规则、有害税收实践、税收协定滥用、无形资产、其他高风险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强制披露原则、转让定价同期资料、争端解决、多边工具等,共计15项行动计划,将在今年9月份、2015年9月份和2015年年底分阶段完成,最终将交给G20领导人峰会背书。
参与这个项目的国家共有44个,其中34个OECD成员国,10个非OECD成员国。我国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以OECD合作伙伴身份参与BEPS行动计划,与OECD成员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2013年我国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为469亿元,与2008年相比增长了37倍。相比2013年税收总额约11万亿的规模而言比较小,但增速较快。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曾表示,国际税收工作要“一年上一个台阶,三年有一个明显变化”。
国际联合起来,打击逃避税行动,发轫于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以资本输出为主的发达经济体,切身体会到财政紧张的压力,有更多共识要联合起来打击国际逃避税现象。
张志勇表示,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各国加大力度跨境税源的税收管理,各国税源竞争日趋激烈。国际税收的重点在原有税收管辖权划分和避免双重征税的基础上,更加侧重于打击跨国公司的双重或多重不纳税行为。
目前,我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总量全球排名第二,对外直接投资净额排名第三,跨国税收问题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课题。
数字经济征管难题
阶段成果中第一项为《关于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报告》。报告认为,数字经济因其对各经济行业的广泛渗透性、对无形资产的高度依赖性,以及对加速整合企业全球价值链的影响,成为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重灾区。
报告指出,包括物联网、虚拟货币、3D打印、共享经济等,数字经济不断产生新的运营模式,这些运营模式更多依赖无形资产,使得往低税率地区转移变得很容易,而税务征管系统又暂时难以跟上。
张斌表示,数字经济是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如果是有具体实物,如中国消费者在美国亚马逊网站上买本书,这种要通过海关,问题相对好解决。但现在存在大量的无形产品交易,如软件设计、版权交易等,就难以实现上述监控。
张斌进一步表示,国际上各国对如电子商务的态度也有差异。欧盟比较偏向于将电子商务,与传统线下商品交易一样,以相同的征税标准来对待。但像美国,在电子商务发展之初,希望促进行业发展时,给以优惠政策;但近几年,随着电子商务所占规模的增长,美国也希望能对此征税,但美国国内不同州适用不同的税法,也是现实的一个难题。
加强国际税收相关信息透明度,也是BEPS的重要部分。如目前出台的《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和分国信息披露指引》,就旨在为税务机关开展转让定价分析评估和调查提供充足资料,提升信息透明度,以有效应对跨国公司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
该指引未来将成为全球经营信息,以及一国税务机关所管辖的企业与集团内其它国家企业之间的主要交易信息,并与主文档共同作为进行转让定价评估的主要依据。
张斌表示,像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等避税岛,他们在境内实行低税率或免税等政策,是其主权自由。如何避免跨国公司利用这一点,造成对主权国家税基的侵蚀呢,只需要公开与税收相关信息,加大信息透明度就可以了。
这涉及到主权的让渡。国家税务总局表示,BEPS行动计划将产生三个层次的规则协调。第一是对各国国内税收立法的建议;第二是修订所得税领域的国际规则,主要是OECD税收协定范本及其注释和OECD转让定价指南;第三是形成多边法律工具,进行多边税收协调。第一个层次涉及立法主权;第二个层次涉及双边谈判权;第三个层次则要求参与国让渡各自的立法主权和双边谈判权。三个层次均主要涉及国际交易的所得税政策协调,与资本、技术和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跨境配置直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