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谈:“网”流清源 依“法”而行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26日 15:39 来源:洛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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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网管办向全市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网民发出“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共筑洛阳网络空间好环境”的倡议。 翻看本地网络论坛里的相关跟帖,“网上、手机上各种谣言满天飞,确实要治理了”“法律法规就是准绳,让谣言无处可藏”“网络需要正能量,洛阳需要正能量”等言辞切切。诚然,依法治网已非“锦上添花”,而是迫在眉睫。 不经意间,上网吐槽、围观已成为一些人乐此不疲的“日常工作”。吐槽的不乏道听途说、污言秽语,更有甚者捏造事实、混淆视听,从中牟取私利;围观的,不问青红皂白博眼球的“神回复”“神评论”比比皆是,借题发挥、散播谣言的也大有人在。 一时间,泥沙俱下、密集轰炸,让人感到身心疲惫。无怪乎,有了“微博、微信成了负情绪集散地”之说。 畅所欲言的虚拟空间,曾让人们如呼吸到新鲜空气般畅快。当下,互联网已不可逆转地融入社会发展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在畅享信息技术带来的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在承受着其带来的负面效应。激浊扬清,唯有依“法”。 如果守法运营,深圳快播公司就不会从一家口碑不错的影音软件商,沦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工具,公司总经理王欣等人也不会被起诉。我市网友张文豪案也是一个反面例子:因处理负面网络信息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不久前他走上被告席,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却总有人重蹈覆辙。究其原因,与“法”被忽视有很大关系。在法律的河床里流淌,互联网才不会泛滥成灾,才能清洁无害、滋养万物,川流不息。 《河洛谈》欢迎广大读者对洛阳的大小事情发表真知灼见。投稿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18号报业大厦20楼洛阳日报评论部。邮编:471023。电子信箱:dengdehong@163.com。官方微博:@洛阳日报。微信公众账号:lyrb0379。(小康) 返回洛阳网首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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