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清零是契约不是“霸王条款”
发表时间:2014年3月20日 09:19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这里未免有点儿过于低估广大通信消费者的智商。众所周知,消费者选择移动通信服务时都是严肃认真地签署了合同文书,而且并没有运营商胁迫的成分,消费者是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和运营商达成合作协议的,双方都应履行合同上的承诺。之所以有时消费者变更数据流量套餐可以不必到营业厅排队书面签订详尽合同而是通过短信方式办理,那是运营商为了方便用户。倘若人人都可以因为这些细节的理解出入而废约,不仅现代契约精神无从谈起,市场规则也无法建立。
当然,随着手机上网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用户使用数据流量套餐,运营商也应该充分理解用户对于资费的敏感性,加强宣传沟通,对于流量套餐包进行一些更加详细和人性化的说明,加入一些善意提醒,让用户随时了解自己的套餐使用情况,这样才能让用户更放心地使用流量套餐。同时相关人士对涉及大众的行业问题也应该多听听业界的声音,而不是从非专业的角度情绪化地认为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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