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产业损害调查,利害关系方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登记应诉,同时应提供产业损害调查期内的生产能力、产量、库存、在建和扩建的计划以及向中国出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和金额等说明材料。《参加光纤预制棒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申请表》可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acs.gov.cn)案件与措施——进口调查——工作动态——应诉登记栏目下载。
四、利害关系方的权利
利害关系方可在商务部网站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子网站“案件动态”栏目下载本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的非保密文本,或到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电话:86-10-65197878)进行查阅。
利害关系方对本次调查的产品范围、申请人资格、被调查国家及其他相关问题如有异议,可以于上述登记应诉期间内将书面意见提交商务部。
五、调查方式
调查机关可以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有关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并进行调查。
关于本案产业损害调查的相关信息可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查询。
六、问卷调查
(一)光纤预制棒反倾销案倾销调查问卷。
商务部在本公告规定的登记应诉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应诉公司及申请书列明的其他公司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包括公司的机构和运作、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大陆)的出口销售、国内(地区内)销售、对中国(大陆)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出口销售、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估算的倾销幅度及核对单等内容。《光纤预制棒反倾销案倾销调查问卷》届时可在商务部网站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子网站“案件动态”栏目下载。未登记应诉的其他公司可直接下载或向商务部索取该调查问卷,并按要求填报。
上述所有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答卷应当包括调查问卷所要求的全部信息。所有答卷应当在问卷发放之日起37日内送至商务部。应诉公司有正当理由表明在答卷到期日前不能完成答卷的,应在答卷提交截止期限7日前向商务部提出延期提交答卷书面申请,陈述延期请求和延期理由。
应诉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提交答卷的,或者不能按照要求提供完整而准确的答卷,或者对其所提供的资料不允许商务部进行核查,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商务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二)光纤预制棒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
关于产业损害调查问卷的相关通知,可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查询。
七、本次调查自2014年3月19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15 年3月19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5年9月19日。
八、商务部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邮编:100731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电话:86-10-65198196, 65198747
传真:86-10-65198164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电话:86-10-65198184, 65198070
传真:86-10-65197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