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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时报魏思静
“亲,对不起,我们店是不退不换的哦。”“可最近不是说网购都可以七天无条件退换了吗?”“我们店没有的哦,这么多年都是不退的。”“可是我看到你们打上了那个七天退货的标识啊……亲,你还在吗?”
本周是网购“后悔权”生效后的第一周,记者观察到,几乎所有的淘宝商品页面都出现了“7”或者“7+”的标识,有部分淘宝店铺还主动承诺超过七天退换。但当记者以顾客的身份去询问某些店主时,发现实际情况并不尽然。
买家愁
“后悔权”界限不清维权恐得不偿失
在新《消法》实施的当天,淘宝网即宣布,七天和超过七天退货的服务将在淘宝店铺中大范围展开,相关商品将被打上“7”和“7+”的标识,方便消费者辨认和选择。
截至目前,大多数店铺的页面都贴了这些标识。但是仔细一看却会发现,部分店铺仍然挂着原本的退换货公告,其中含有“代购商品不退不换”、“色差问题不予退换”等等店家自定的条款,这与七天无条件退换的规则背道而驰。当记者试着拿出新《消法》与店主沟通时,就遭遇了文章开头的“冷脸”情形,某些店主直接拒绝与记者交易。
这种状况的出现,让不少消费者对于新《消法》能否得到彻底落实心存疑虑。“如果卖家真不愿退货,难道为了几十块钱的小东西我还要去打官司吗?”买家小胡说,网购平台上私人小店多如牛毛,她很担心新规能否真正落实到位。
淘宝的公关人员则表示,买家购买了支持退货承诺服务的商品,只要退货时符合约定的商品状态和退货时间,买家可以无理由向卖家提出退货要求,卖家应无条件同意。卖家如果不履约,淘宝会介入,对于经常不履约的卖家,淘宝后期会清退,淘宝也正制定相关的措施。
有些商品不属于七天无条件退货的范畴,比如生鲜等,此外新《消法》还规定,“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李立律师说,目前可能会产生争议的是“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判定问题,因为新《消法》中没有细化的条款来确切说明这一点应如何界定,只能期待法律有更加细致的规定。而随着此类案例的增多,也会慢慢地在司法处理中形成解释。
卖家忧
消费欺诈和恶意退换风险增大
除了对新规的执行力度,外界对新规实施过程中的细节问题也颇感担忧。
首当其冲的问题是,退换货带来的损失该由谁承担?买家黄女士就有疑惑:“退换货的邮费谁出?”黄女士喜欢在淘宝买一些便宜的衣服和小商品,东西本来不值多少钱,如果让她出邮费,觉得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