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后悔权”实施 买卖双方互相提防
发表时间:2014年3月24日 11:37 来源:IT时报
电商平台和卖家的担忧则更大,他们担心恶意退换货的风险会大为增加。“太好了!以后可以每六天买一次衣服、电视,然后再退回去,每个星期都能用到最新的家电产品。”面对有人对新《消法》这样的“期待”,卖家们感到一阵冰冷。
海外代购店主萧小姐告诉记者,她之前就遭遇过恶意退换事件。一名买家在购买了一副香奈儿墨镜之后,反映眼镜质量有问题要申请退货,于是萧小姐让她寄回眼镜,然后退款。但这名买家故意拖延到确认付款的时间,然后向淘宝投诉说自己已寄回眼镜,只是国际邮递暂时追踪不到,而萧小姐不肯给她退款。被淘宝暂时封闭店铺的萧小姐只得先向买家退了钱,随即买家和眼镜都“失踪”了。萧小姐说,因为国际邮递时间较长,往往退货回到她的手里之后,都已经超过了商场的退换期。这部分损失也只能有她自己承担了。网购后悔权生效后,萧小姐担心她会遭遇更多的恶意退换。
类似的例子不少。上海浦东法院3月19日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黄某去年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先后从京东(滚动资讯)商城网购笔记本电脑,再以无法开机为由申请退货,在退货前将笔记本电脑真的CPU掉包,共骗取CPU7个,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9450元。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罚金1000元。
现在,不少卖家都担心此类网络欺诈和恶意退换的案例越来越多。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