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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敌百的“被告”周鸿祎
发表时间:2014年3月25日 11:31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甄庆贵律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关于赔礼道歉的执行,民事诉讼法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法院已判决被告方赔礼道歉,但被告方拒不执行,法院可以让原告申请人替被告方拟一份道歉函,经法院审查后,以被告名义发出,但费用由被告承当。如果被告方并没有停止伤害,那只能再次起诉。”

记者将律师意见反馈给上述公司公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我们希望得到对方真正的道歉,并停止伤害,如果是自己拟道歉信,有什么意义?!再起诉一次,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最后还是一点赔款,然后一切照旧。”

不过几天后,不道歉的周鸿祎公开道歉了。3月17日下午5时,周鸿祎正式通过微博向金山发出“致歉声明”。周鸿祎在声明中承认,“本人在涉案七条微博中的言论,主观上存在过错,具有侮辱、贬损北京金山公司名誉的情节,侵害了北京金山公司的名誉权”。当晚,周鸿祎即从最高人民法院“老赖”黑名单上消失。

打官司不在输赢,在遏制垄断

相对于“老赖”事件,更值得一提的是已经延宕了三年的“3Q大战”:腾讯起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腾讯以1.25亿元、360以1.5亿元分别向对方索赔,这成为中国互联网历史上诉讼标的金额最大的案件。

2014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认定奇虎360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并在360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上赔礼道歉。这也是互联网行业赔偿金额最高的一起案件。

2013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奇虎360上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的第二天,《中国经济周刊》曾经采访过周鸿祎。谈到这个备受关注的案件,周鸿祎显得很轻松。在周鸿祎看来,与最终输赢比起来,他更在乎的是能否通过这个案件传达出他的观点:“技术上的东西,法律上理解有困难、有偏差,但是希望大家通过这个案子了解垄断给中国互联网造成的伤害。”

“市场份额大并不一定就是垄断,但是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去进行不正当竞争才是垄断。和10年前相比,现在在互联网行业中创业,虽然投资变多了,但是创业难度加大了很多,做一个小公司活着很容易,但要想做大,到哪里都是巨头已经形成的壁垒。如果司法都不能成为遏制巨头的最后方法,那行业就会大者恒大、强者恒强,产业不可能持续进步。”周鸿祎说。

互联网公司为何总“爱”告来告去?

腾讯、百度、小米、金山、联想、搜狗……中国比较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公司几乎都和360过过招,而且已成宿怨,有的案件甚至从2010年一直打到了现在,一路你诉我,我再反诉你,中间夹杂着各种口水战、公关战,热闹非凡。

作为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甄庆贵律师承担了律协一个关于360公司诉讼案件的课题,主要是关于“从360公司12起不正当竞争案件看互联网的竞争秩序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

“国外的互联网行业可没有中国这么热闹,国内也没有其他任何一个行业像互联网公司们这样总是互相告来告去,这让人感觉整个互联网行业的竞争秩序和风气不太好。”甄庆贵说。

“海淀法院的法官不仅是北京市法院系统,也是全国法院系统每年需要办案数量最多的,我们每年的案件量高达五六万件,这和海淀区尤其是中关村地区IT互联网企业非常集中有很大关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一位法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我们的办案难度也很高,因为互联网带来的各个层面的问题,都是法律上的新问题。比如,海淀法院是全国首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这也缘于中关村企业需求。”

今年2月27日,海淀区法院披露的一项调研结果显示,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互联网企业间在拓展业务、提升市场关注度、吸引投资和客户的过程中引发越来越多的纠纷,通过法院诉讼成为评判互联网企业行为、解决企业间矛盾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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