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滚动 >> 正文
互联网企业A股上市需明确上市指标
发表时间:2014年3月26日 11: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证券时报记者 胡学文

近期,关于亏损互联网企业如何才能A股上市的关注持续升温。

如今,创业板扩大行业覆盖、进一步降低财务门槛等 “普惠制”改革已经落地,互联网等创新企业资本市场“绿色通道”何时开通就成了各界最为关心的问题。

证券时报记者通过与业界多方交流,梳理得出互联网企业尤其是亏损网企要想登陆A股市场尚需跨过多道政策和技术门槛,比如如何解决当前网企普遍采用的VIE架构问题、上市倾斜政策框架下互联网企业界定问题、明确市场预期营造互联网投融资环境问题等。

解决VIE架构问题

老生常谈难处理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创业板市场开设至今仍缺席代表新经济的互联网等行业龙头企业,就如同国内教育体制无法吸引最优秀的中国学生,科研体制无法吸引最优秀的中国科学家一样。

深交所在2014年2月证券市场导报的文章称,政策上放开尚未实现盈利企业申报的限制,市场预期已久。此外还应意识到,亏损上市仅仅是吸引优质互联网等新经济企业上市之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文章表示,十余年海外上市企业的“初衷”与“隐情”,首当其冲的是VIE架构,即企业通过协议控制,绕开外资准入限制,登陆纽交所或纳斯达克交易所,逐渐造成介于合法、非法之间的既成事实。

上述文章认为,改革就是开启破冰之旅,而不是细枝末节上修修补补或者政策上的叠床架屋。文章建议,“不妨以国务院发文的形式,明确新设VIE架构的非法性质,对于已在海外上市的,鼓励通过股份回购等方式实现私有化。对拆除海外VIE公司回A股上市的,应在业绩连续计算、审核通道等方面予以政策鼓励措施。”

除VIE架构之外,互联网等新经济企业的发展方式和业务模式与国内现有发行上市标准可能存在不一致。当前具体发行条件针对制造业等传统行业的特点,为促进规范运作、避免股权纠纷、防止利益输送、遏制捆绑造假等问题而设置,对于互联网等新经济业态略有脱节。在股票期权的执行、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及高管的稳定性、连续并购重组、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需要规则层面的技术性修订。

不过,近年来虽说关于VIE架构将被取缔的传闻时有传出,但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此问题探讨多年,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若直接判定VIE架构不成立则影响过大,因此较可能采取的是加强相关审批要求。

尽快界定

网企上市指标

除了VIE架构问题亟待解决外,证券时报记者还从业内获悉,目前对于在上市倾斜政策框架下的互联网企业界定问题存在较大分歧。一旦指标划定,就意味着指标之内的亏损企业可以上市。“政策制定的背后各方博弈十分激烈。”有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

事实上,上周末证监会发言人对此也有回应,该发言人表示,未盈利互联网企业、科技企业的准入措施安排,监管部门一直在推进,但目前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都不太满足。比如盈利的问题,证券法就有所要求,必须在上位法进行修改之后才能推进。对于互联网和高科技企业,在此前讨论的过程中意见仍难以达成一致,所以证监会认为要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待认识统一之后才能有所推进。

就如何界定互联网企业,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至少存有两个讨论指标,一个是以研发投入占比作为界定指标,据悉,今年年初监管部门曾组织多家创投机构进行研讨,主题是如何界定互联网和高技术企业。

监管部门的讨论稿中提出以研发投入占比作为界定指标,但机构人士多持反对意见,理由是除了初创期的企业之外,取得一定规模的互联网企业往往研发投入占比会出现下降。

[1]  [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新科技网络【京ICP备14006744号】
Copyright © 2014 Hnetn.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科技网络
本站郑重声明:本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