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阿里巴巴表示将采用联席主承销商的方式,所有承销商的地位相同,将获得相同的佣金。
这一点跟Facebook和Twitter此前的IPO有所不同。在那两次上市过程中,摩根士丹利和高盛分别担任牵头的主承销商,他们获取的佣金也近乎是其它主承销商的两倍。
作为主承销商,投资银行的任务将包括向企业的发行价提供咨询意见,扮演投资人的联络员,负责营销以及监察上市后的股价走势等。
阿里巴巴上市大事记
2013.8
阿里巴巴向港交所提出了一项“创新方案”,希望引入合伙人制度,让现行的管理团队拥有董事会内多数董事的提名权。
2013.9.4
香港证监会召开董事局会议,对于任何会被视为对阿里巴巴作出豁免,使其不需遵守现行上市规定的改变,证监会都予以否决,其中包括允许阿里巴巴采取合伙人架构上市的建议。
2013.9.11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以内部邮件形式披露了阿里巴巴集团的合伙人制度。
2013.9.12
对于阿里巴巴坚持合伙人制度的表态,港交所主席周松岗表示,依然希望阿里巴巴选择赴港上市,港交所在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大前提下,希望能平衡各方利益,找出解决方案
2013.10.8
香港媒体披露,为了让阿里巴巴顺利上市,其第一大股东日本软银破天荒承诺将其持有超过三成股份的投票权,全部“委托授权”予阿里合伙人。这样,阿里合伙人将持有超过四成投票权,符合香港监管机构规定。作为回应,港交所也向阿里巴巴提出了一些限制条件。由于港交所提出的限制条款“苛刻”,被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拒绝。
2013.10.9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公开表示,香港上市规则规定不能设有双重股权,为了保障投资者权益,必须坚持“同股同权”的原则。目前,港交所并无计划就新股上市采取不同股权制度展开公众咨询。
2013.10.21
阿里巴巴集团证实,公司已获得纽交所和纳斯达克接受阿里合伙人机制的书面确认,并称包括董事会的提名权等在内的阿里合伙人机制完全符合上市规定。
2013.10.25
在与香港传媒交流团会面时,马云表示,阿里已推迟上市计划,今年年底前都不能上市。
2014.3.16
阿里巴巴集团宣布,已经启动该公司的上市事宜。阿里巴巴集团的IPO地点确定为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