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是个值得铭记的日子——工信部发放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看起来艰涩难懂,通俗点说就是此次发放的是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包括话机世界、分享在线、万网(阿里巴巴)、乐语通讯、华翔联信、天音控股、京东、北纬通信、浙江连连、迪信通、巴士在线在内总共11家民营企业获得首批试点批文。
在中移动、中联通、中电信三大基础运营商巨头垄断市场多年之后,在2013年底终于发放虚拟运营商牌照,这其中蕴含着许多深意。眼看着三巨头之间虽有竞争却不伤筋动骨,引入虚拟运营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是无疑推进电信运营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即使发放了虚拟运营商牌照,也许未来的生存也不容乐观。
解密虚拟运营商本质
从百度百科上可以知道,虚拟运营商是指拥有某种或者某几种能力(如技术能力、设备供应能力、市场能力等),与电信运营商在某项业务或者某几项业务上形成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电信运营商按照一定的利益分成比例,把业务交给虚拟运营商去发展,其自身则腾出力量去做最重要的工作,同时电信运营商自己也在直接发展用户。
继续通俗点来说就是虚拟运营商从基础电信运营商手里租用网络资源,并将其包装成自有品牌、销售给最终用户的公司(PS:该公司可同时是多家电信运营商的虚拟运营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虚拟运营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基础电信运营商提升管道价值,并有利于后者搭建应用丰富的开放生态平台。简单说就是,对于消费者而言,以后享受的电信增值服务会更加多元,更加个性化。
以国外先进的案例来看,美国的虚拟运营商Zact和Ting推出了话费返还机制,当用户每月的实际使用量超出或低于其选择的资费等级时,Ting将对用户做自动的升级或降级处理,重要的是可以将当月多余的话费返还至用户账户。此外,手机当月用不完的流量套餐可顺延至下一个月;如果有商业或个人隐私方面的需求,用户可以申请通话安全级别可比一般人更高、更私密;可以为孩子定制特定时间段的套餐,以禁止其在夜间通话、发短信和上网。
从全球视野上来看,目前全球有503个公司运营633个虚拟运营网络。在境外成熟市场,虚拟运营商大多占据约10%的市场份额,其中荷兰为14%、法国10%、德国19%、英国13%、美国7%、中国香港8%。从国外虚拟运营商的发展来看,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上世纪90年代至2010年,虚拟运营商多以语音通话、短信等为主要业务,以低价为特征。但是,这一阶段的虚拟运营往往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直接竞争,这样下场自然是很难堪的,大批虚拟运营商被基础电信运营商收购,或在竞争中自然消亡。以美国为例,Mobile ESPN和迪斯尼移动两大虚拟运营商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停止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