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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科技讯 4月30日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今日印发《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业内预计,实施营改增后,三大基础运营商利润将下降36.5%,按此计算,三大运营商每年将少赚数百亿人民币。而根据2013年全年三大运营商的净利润总和1496亿人民币计算,三大运营商的赋税将增加500多亿元人民币。
三大运营商赋税将大幅增加
财政部今日下发通知称,为进一步完善税制,释放改革红利,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4月30日印发《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改革实施后,营业税制中的邮电通信业税目将相应停止执行。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确保改革的平稳顺利进行。
财政部文件称,电信业是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将其纳入营改增试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抵扣,让更多的企业享受改革红利。
对于电信业实施“营改增”,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从成本收入的角度上来讲,短期内这将给电信业带来负面影响,导致企业税负上升,利润下降。对于三大运营商而言,“营改增”后自己的大部分运营成本难以取得上游的增值税抵扣,意味着税负增加利润减少。
而中信证券的研报则认为,“营改增”对移动的利润影响最大,电信次之,联通最小,但两年后对三大运营商利润的影响将逐渐变小。
有券商分析师认为,“营改增”对运营商的影响包括:因可抵扣成本占比小,导致利润下降;赠送终端、服务等被视同销售,运营商的销售策略将调整;结算发票开票量增大;会计核算系统将进行调整;IT系统需要升级改造。
根据工信部之前发布的一个统计称,实施“营改增”将进一步加大企业税负,“企业反映:目前信息服务业企业利润率不足6%,实施营改增后,三大基础运营商利润将下降36.5%,信息服务业和软件业企业将下降20%”。
另外,有业内人士表示,电信营改增对运营商经营模式和广大用户也将产生深远影响,目前,三大运营商在竞争中均大量使用各种促销手段,如充话费送手机、积分换物品等。
之前,根据规定,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不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附带赠送实物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当电信业改征增值税后,“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有可能会“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即预存话费送的手机、礼品,有可能视同销售,要计征销项税额,运营商有可能减少对用户的补贴,同时减少对用户的实物赠送。
借财税改革调产业结构